第5章 道家之自然:逍遥与虚静
5.1 引言:礼教之外的精神维度
当贾宝玉在礼教的铁笼中挣扎,当他面对“存天理,灭人欲”的伦理教条而痛苦不堪时,我们不禁要问:在这部被称作“情书”的巨著中,是否存在另一种精神资源,能够为被压抑的心灵提供一条出路?答案是肯定的。《红楼梦》不仅是一部“礼”的悲剧,更是一部“道”的启示录。在儒家礼教的秩序与压抑之外,道家思想以其独特的自然无为、逍遥自由、虚静空灵的精神维度,为这部小说注入了另一种可能性——一种超越世俗功利、回归生命本真的可能性。
从哲学本体论的视角审视,道家思想在《红楼梦》中的地位并非附庸风雅的装饰,而是贯穿全书的精神脉络。如果说儒家礼教构成了小说中社会秩序的“实然”层面——即那些规范人们行为、约束人们欲望的伦理法则,那么道家自然则指向了一种“应然”的生命状态——一种超越人为造作、回归天地本然的存在方式。老子在《道德经》中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这种“自然”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自然界”,而是指事物自身如此、本来如此、自然而然的存在状态。庄子则在《逍遥游》中描绘了“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的自由境界,这是对一切外在束缚的彻底超越。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并非简单地“引用”道家思想,而是将道家的精神气质渗透到人物塑造、情节设计乃至整体意境的营造中。这种渗透是深层的、有机的、充满生命力的。从大荒山青埂峰下那块“无材补天”的顽石,到太虚幻境中“假作真时真亦假”的箴言;从史湘云的“英豪阔大宽宏量”,到贾宝玉的“情不情”与“悬崖撒手”——道家思想的脉络贯穿全书,构成了与儒家礼教并峙的另一个精神维度。这种并峙并非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一种深刻的哲学对话:礼教试图通过规范来维持秩序,道家则通过回归自然来超越秩序;礼教强调人为的“名分”,道家则强调本然的“真实”;礼教追求“有用”的功业,道家则追求“无用”的逍遥。这种对话,使《红楼梦》成为一部具有多重哲学维度的伟大作品。
本章将系统探讨《红楼梦》中的道家思想维度。我们将从三个层面展开:首先,分析小说中“自然”与“人为”的二元对立,揭示礼教作为“人为造作”的本质;其次,考察主要人物身上的道家风范,特别是史湘云的逍遥、贾宝玉的虚静、林黛玉的孤绝与妙玉的执念;最后,探讨道家意象的哲学意蕴,以及道家修行论在小说中的体现。通过这一考察,我们将看到:《红楼梦》中的道家思想,不仅是一种哲学资源,更是一种存在方式,一种在礼教重压下保持生命本真状态的智慧。
5.2 自然与人为:礼教的对立面
5.2.1 “天然”之辩:大观园的美学隐喻
《红楼梦》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中,有一段关于“天然”的精彩辩论,这不仅是园林美学的讨论,更是道家自然观与儒家礼教观的直接碰撞。当贾政带着宝玉和众清客游览大观园时,来到一处“稻香村”——一个模仿农村田园景色的所在。贾政见此景,心生欢喜,认为“此处有些道理”,并感叹“固然系人力穿凿,此时一见,未免勾引起我归农之意”。然而,宝玉却毫不客气地反驳道:
“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出,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于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而终不相宜。”
这段对话中,宝玉使用的关键词是“天然”——即道家意义上的“自然”。在他看来,稻香村的“田园风光”不过是“人力穿凿扭捏而成”的假象,缺乏“自然之理”和“自然之气”。值得注意的是,宝玉此处并非简单地反对人工造景,而是批评那种“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的虚假造作——这正是对儒家礼教“人为造作”本质的隐喻。稻香村的问题不在于它是人工建造的,而在于它“扭捏”地模仿自然,却失去了自然的“理”与“气”。这种“扭捏”,正是礼教对人性的扭曲——礼教试图通过人为的规范来塑造人的行为,却使人的自然本性被遮蔽、被压抑。
从本体论角度看,宝玉的“天然”观与老子的“道法自然”一脉相承。老子认为,“道”的本性就是“自然”,即不假人为、自然而然。庄子则进一步提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知北游》),认为真正的美在于自然本身,而非人为的雕琢。宝玉对大观园的评价,正是这种道家美学观的体现:他欣赏“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的景观,批评“人力穿凿扭捏而成”的假象。这种美学观,实际上是一种哲学观——它认为“自然”是最高价值,“人为”则是“自然”的对立面。
脂砚斋在此处批注:“宝玉之论,实是正论。世人但知‘天然’二字,却不知‘天然’二字之真义。”这段批语点出了问题的关键:贾政与宝玉对“天然”的理解存在根本差异。贾政眼中的“天然”是一种人为营造的“田园意象”,是儒家士大夫的“归隐幻想”——他想要的不是真正的自然,而是一种符合他审美期待的“田园风光”;而宝玉眼中的“天然”则是事物本然的存在状态,是道家意义上的“自然”——他追求的不是“像自然”,而是“是自然”。这种差异,折射出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观:一种是人为的、功利的、规范的;另一种是自然的、自由的、本真的。
5.2.2 礼教作为“人为造作”的本质
如果说大观园的“天然”之辩是道家自然观在美学领域的体现,那么小说中对礼教制度的批判,则是道家自然观在社会伦理领域的延伸。在道家看来,儒家礼教本质上是一种“人为造作”——它通过一套人为制定的规范来约束人的自然本性,使人们按照某种预设的“道德”模式生活。老子在《道德经》中明确批判这种人为的道德规范:“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第十八章)这种批判的逻辑是:当“大道”——即自然的运行法则——被废弃后,人们才需要人为地提倡“仁义”;当社会的自然和谐被破坏后,人们才需要人为地制定“孝慈”等道德规范。换言之,礼教的兴起,恰恰证明了“道”的失落。
《红楼梦》中,贾宝玉对礼教的反抗,正是这种道家批判精神的体现。他厌恶“仕途经济”的学问,认为那是“钓名沽誉”的工具;他反感“文死谏,武死战”的忠义观,认为那是“沽名钓誉”的表演;他抗拒“男尊女卑”的社会规范,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这些看似“离经叛道”的言论,实质上都指向一个核心:礼教是人为的、虚伪的、违背自然的。值得注意的是,宝玉的反抗并非出于简单的叛逆心理,而是基于一种深刻的哲学洞察——对礼教作为“人为造作”本质的洞察。
让我们仔细分析宝玉对“文死谏,武死战”的批判。在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中,宝玉对袭人说道:
“人谁不死?只要死的好。那些个须眉浊物,只知道‘文死谏,武死战’这二死是大丈夫死名死节,竟何如不死的好!必定有昏君他方谏,他只顾邀名,猛拼一死,将来弃君于何地?必定有刀兵他方战,猛拼一死,他只顾图汗马之名,将来弃国于何地?所以这皆非正死。”
宝玉此处并非否定“死”本身,而是批判那种为了“名节”而死的虚伪行为。在他看来,真正的“死”应当是自然的、本真的,而非为了某种外在的“名”——即礼教所规定的“名节”——而刻意为之。那些所谓的“忠臣义士”,不过是为了“邀名”而“猛拼一死”,他们真正关心的不是国家和君主的利益,而是自己的“名声”。这种批判,与庄子的“名者,实之宾也”(《逍遥游》)思想一脉相承。庄子认为,“名”是“实”的附属品,而非“实”本身;如果为了追求“名”而牺牲“实”,那就是本末倒置。宝玉对“文死谏,武死战”的批判,正是对这种“名实倒置”的揭露。
礼教之所以是“人为造作”,在于它试图用一套人为制定的规范来替代自然的运行法则。在道家看来,这种替代不仅不可能成功,反而会带来更大的混乱和虚伪。正如老子所言:“法令滋彰,盗贼多有。”(《道德经》第五十七章)越是强调人为的规范,越是会激发人们的反抗和虚伪。贾府的衰败,正是这种“人为造作”的必然结果——表面上的“钟鸣鼎食之家,诗书簪缨之族”,实际上却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表面上讲究“仁义道德”,实际上却是“男盗女娼”。这种虚伪,正是礼教作为“人为造作”的必然产物。
5.2.3 “真”与“假”的辩证:太虚幻境的启示
《红楼梦》中,“真”与“假”的辩证关系是贯穿全书的核心命题。太虚幻境入口处的对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不仅是小说的哲学总纲,更是道家自然观的精妙表达。从道家视角看,这对联揭示了一个深刻的真理:在人为造作的礼教世界中,“真”与“假”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颠倒——人们把人为的、虚伪的“假”当作“真”,而把自然的、本真的“真”视作“假”。
这种“真”“假”颠倒的现象,在小说中比比皆是。林黛玉的“真”——她的真性情、真情感、真才情——在礼教规范中被视为“小性儿”“尖酸刻薄”;薛宝钗的“假”——她的“随分从时”“藏愚守拙”——却被视为“稳重”“贤德”。这种颠倒,正是“假作真时真亦假”的生动体现。更具体地说,黛玉的“真”表现为她对情感的毫不掩饰:她会在宝玉面前哭,会在宝钗面前吃醋,会在众人面前展示自己的才华。这种“真”,在礼教看来是“失礼”的——因为礼教要求人们“藏愚守拙”,要求人们“喜怒不形于色”。而宝钗的“假”则表现为她对礼教的完美遵循:她从不轻易表露情感,她总是“随分从时”,她总是“藏愚守拙”。这种“假”,在礼教看来却是“有礼”的——因为礼教要求人们“克己复礼”,要求人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种颠倒,正是“假作真时真亦假”的生动体现。
从本体论角度看,这种“真”“假”颠倒的现象,根源于道家所说的“道”的遮蔽。老子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但它不是可见可感的“物”,而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道德经》第十四章)。当人们用感官和理性去把握“道”时,往往会陷入“道可道,非常道”的困境。同样的,当人们用礼教的规范去衡量“真”与“假”时,也会陷入“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困境。因为礼教本身就是人为的、片面的、有限的,它所规定的“真”与“假”标准,不过是某种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而非永恒的、绝对的真理。
庄子的“齐物论”为我们理解这种“真”“假”颠倒提供了更深入的哲学视角。庄子认为,世间的“是非”之争,不过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齐物论》),没有绝对的标准。人们所谓的“真”与“假”,往往取决于其立场和角度。在《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薛宝钗的“金玉良缘”与“木石前盟”之争,正是这种“是非”之争的体现。从礼教的立场看,“金玉良缘”是“真”——因为它符合“门当户对”的社会规范;从宝玉和黛玉的立场看,“木石前盟”是“真”——因为它基于自然的情感。这种“真”与“假”的对立,正是“齐物论”所要消解的。
值得注意的是,太虚幻境的“真”“假”之辨,最终指向的是对“无”的体认。“无为有处有还无”——这句箴言告诉我们,一切“有”都源于“无”,最终也将归于“无”。这种“有生于无”的思想,正是道家本体论的核心。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德经》第四十章)庄子也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庄子·天地》)在《红楼梦》中,这种“有生于无”的思想体现在多个层面:大荒山青埂峰下的那块顽石,本是“无材补天”的“无用之物”,却幻形入世,成为“通灵宝玉”;太虚幻境的“警幻仙姑”,本是“无”的存在,却引导宝玉“历尽幻缘”;贾府的兴衰,本是“有”的历程,最终却归于“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无”。这种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的循环,正是道家“道”的运行法则的体现。
5.3 道家风范的人物谱系
5.3.1 史湘云:英豪阔大的逍遥精神
在《红楼梦》的众多女性形象中,史湘云是最具道家逍遥精神的一位。她的“英豪阔大宽宏量”,她的“醉眠芍药裀”的洒脱,她的“寒塘渡鹤影”的孤高,都令人想起庄子笔下那些“逍遥游”的人物——那些超越了世俗功利、回归自然本真的存在。与林黛玉的“孤绝”、薛宝钗的“工稳”不同,史湘云的逍遥是一种“融入”的逍遥——她不是与世隔绝,而是与世同游。
让我们从史湘云的出场说起。小说中史湘云的第一次亮相是在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 林黛玉俏语谑娇音”。书中写道:
“且说宝玉正和宝钗玩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宝玉听了,抬身就走。宝钗笑道:‘等着,咱们两个一齐走,瞧瞧他去。’说着,下了炕,同宝玉一齐来至贾母这边。只见史湘云大笑大说的,见他两个来,忙问好厮见。”
这段描写看似平淡,却透露出史湘云的性格特征:“大笑大说”——这与林黛玉的“小心小性”、薛宝钗的“稳重端庄”形成鲜明对比。史湘云的“大笑大说”,是一种自然的、不加掩饰的情感表达,是一种道家庄子所谓的“天放”——即天然的、自由的状态。庄子在《马蹄》篇中描述了一种“天放”的状态:“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这种“天放”是一种未经人为改造的、自然的、自由的存在状态。史湘云的“大笑大说”,正是这种“天放”的体现——她不刻意掩饰自己的情感,不遵循“笑不露齿”的礼教规范,而是自然地、自由地表达自己。
史湘云的逍遥精神,最集中地体现在“醉眠芍药裀”的情节中。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裀”中写道:
“果见湘云卧于山石僻处一个石凳子上,业经香梦沈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在地下,也半被落花埋了,一群蜂蝶闹穰穰的围着他,又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瓣枕着。”
这段描写,是中国文学史上最经典的“逍遥”意象之一。史湘云的“醉眠”,不是礼教规范中的“淑女”形象,而是庄子笔下的“真人”形象——一种超越了世俗规范、回归自然本真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史湘云的“醉眠”并非刻意为之的“表演”,而是自然而然的“流露”——她是在“香梦沈酣”的状态中,无意间达到了这种“逍遥”的境界。这种“无意”,正是道家“自然”精神的体现——真正的逍遥,不是“刻意”追求的结果,而是“自然”流露的状态。
从哲学角度看,史湘云的“醉眠”与庄子《逍遥游》中的“无何有之乡”有着深刻的联系。庄子在《逍遥游》中描述:“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这种“逍遥乎寝卧其下”的状态,正是史湘云“醉眠芍药裀”的精神原型。两者都指向一种超越功利、回归自然的自由状态——一种“无用之用”的存在方式。史湘云的“醉眠”之所以“逍遥”,正是因为她不追求“有用”——她不是为了“表现”什么,也不是为了“获得”什么,而只是“自然地”存在。
史湘云的逍遥精神,还体现在她的“英豪阔大宽宏量”上。在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中,史湘云主动提出要“作东道”,并提议“先作一首《咏白海棠》”。当众人称赞她的诗时,她“笑道:‘你们别哄我,我原不会作诗,不过胡诌几句罢了。’”这种“胡诌”的态度,与林黛玉的“苦吟”、薛宝钗的“工稳”形成鲜明对比。史湘云不把作诗当作“正事”,而是当作一种游戏、一种娱乐——这正是庄子所谓的“游心”状态。庄子在《逍遥游》中描述了一种“游”的状态:“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这种“游”,是一种超越了功利目的的活动——不是为了“成名”,不是为了“获利”,而只是为了“游”本身。
从哲学角度看,史湘云的“英豪阔大”体现了一种“齐物”精神。庄子在《齐物论》中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认为真正的智慧在于超越是非、善恶、美丑的对立,达到一种“万物齐一”的境界。史湘云不介怀于“男女之别”——她愿意和宝玉“同榻而卧”;她不介怀于“贫富之别”——她虽然“家计艰难”,却从不抱怨;她不介怀于“贵贱之别”——她与丫头们“顽笑”时,从不摆“小姐”的架子。这种“不介怀”,正是“齐物”精神的体现。在史湘云看来,万物都是平等的——没有“男女”的区分,没有“贫富”的区分,没有“贵贱”的区分。这种“齐物”精神,使她的逍遥成为一种真正的、彻底的逍遥。
然而,史湘云的逍遥精神并非没有代价。小说中,她的命运同样是悲剧性的——“湘江水逝楚云飞”,她最终也未能逃脱“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宿命。但值得注意的是,史湘云的悲剧不是因为她不够“好”——恰恰相反,她的悲剧是因为她太“好”了——她的逍遥精神,在礼教的重压下,注定无法长久维持。这种悲剧,正是道家“逍遥”与儒家“礼教”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的体现。史湘云的“湘江水逝”,正是这种矛盾的象征——她的逍遥,就像湘江水一样,虽然自由奔放,却最终会“逝去”。
5.3.2 贾宝玉:情不情与虚静之道
如果说史湘云代表了道家“逍遥”精神的外在表现——那种“大笑大说”“醉眠芍药裀”的洒脱;那么贾宝玉则代表了道家“虚静”精神的内在修炼——那种“情不情”的超越与“悬崖撒手”的觉悟。宝玉的“虚静”不是一种消极的“逃避”,而是一种积极的“回归”——回归到一种更本真的、更自然的生命状态。
贾宝玉的“情不情”,是《红楼梦》中最具哲学深度的概念之一。脂砚斋在第十九回批注中写道:“宝玉之情,今古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之情,乃‘情不情’之情也。”所谓“情不情”,是指宝玉对“无情”之物也倾注了“情”——他对花、对鸟、对石头、对一切“无情”之物都充满了情感。这种“情不情”,看似是一种“痴”,实则是一种“悟”——一种对“万物一体”的体认。
从道家视角看,贾宝玉的“情不情”与庄子的“齐物”思想一脉相承。庄子在《齐物论》中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认为万物在“道”的层面上是统一的、平等的。贾宝玉的“情不情”,正是这种“万物一体”思想的体现——他不把“有情”与“无情”对立起来,而是对一切存在都倾注了同样的情感。这种态度,超越了世俗的“亲疏有别”“贵贱有等”的礼教规范,指向了一种更根本的、更本真的存在方式。在宝玉看来,花不是“物”,鸟不是“物”,石头也不是“物”——它们都是“存在”,都值得被“爱”。这种“爱”,不是一种“占有”的爱,而是一种“欣赏”的爱——一种对存在本身的欣赏。
值得注意的是,贾宝玉的“情不情”与道家的“虚静”有着深刻的联系。“虚静”是道家哲学的重要概念,指一种内心空明、宁静的状态。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道德经》第十六章)庄子也说:“水静则明,烛须眉,平中准,大匠取法焉。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庄子·天道》)这种“虚静”状态,是达到“道”的必经之路。贾宝玉的“情不情”,正是这种“虚静”状态的体现——他的内心是“虚”的,所以能够容纳万物;他的内心是“静”的,所以能够观照万物。他对“花”的“情”,不是一种“执著”的“情”,而是一种“空明”的“情”——一种超越了“占有”的“情”。
贾宝玉的“虚静”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他对“功名利禄”的漠视——他不愿“读书上进”,不愿“结交官宦”,不愿“应酬世务”。这种漠视,不是因为他“无能”,而是因为他“觉悟”——他看透了功名利禄的虚幻本质。在第三十六回中,宝玉对袭人说:“我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如今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这段话看似“痴语”,实则是一种“觉悟”——他看透了“生”的虚幻,看透了“名”的虚幻,看透了“利”的虚幻。这种“觉悟”,正是道家“虚静”的体现——他的内心是“虚”的,所以能够“看透”。
其次,他对“礼教规范”的超越——他不愿“循规蹈矩”,不愿“藏愚守拙”,不愿“随分从时”。这种超越,不是因为他“叛逆”,而是因为他“回归”——回归到一种更本真的、更自然的生命状态。在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中,宝玉对黛玉说:“你放心。”这三个字,看似简单,实则蕴含了深刻的哲学意蕴。宝玉对黛玉说“你放心”,意味着他超越了礼教的规范,超越了世俗的眼光,超越了“金玉良缘”的“名分”,而回归到一种最本真的、最自然的情感——一种“木石前盟”的情感。这种“回归”,正是道家“返璞归真”思想的体现。
贾宝玉的“虚静”状态,最集中地体现在“悬崖撒手”的结局中。在小说的结尾,贾宝玉“悬崖撒手”,离开了这个充满礼教压抑的世界。这种“撒手”,不是“放弃”,而是“超越”——一种对世俗世界的彻底超越。这种超越,正是道家“逍遥游”的最高境界——一种“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的自由。值得注意的是,宝玉的“悬崖撒手”并非“突然”的,而是“自然”的——它是他“虚静”修行的“自然”结果。他的“情不情”使他超越了“情”的执著,他的“虚静”使他超越了“我”的执著,最终,他达到了“无我”的境界——一种“悬崖撒手”的境界。
从哲学角度看,贾宝玉的“悬崖撒手”与庄子的“逍遥游”有着深刻的联系。庄子在《逍遥游》中描述了一种“无待”的境界——“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这种“无待”的境界,是一种不依赖任何外在条件的自由——不依赖“功名”,不依赖“利禄”,不依赖“权势”,不依赖“名声”。贾宝玉的“悬崖撒手”,正是这种“无待”境界的体现——他不再依赖“贾府”的富贵,不再依赖“礼教”的规范,不再依赖“世俗”的评价,而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本心行事。这种“无待”,是一种彻底的、绝对的自由。
5.3.3 林黛玉:孤高自许与自然之性
在《红楼梦》的“道家风范”人物谱系中,林黛玉是一个独特的存在。她的“孤高自许”,她的“目无下尘”,她的“葬花”之举,都透露出一种与道家“自然”精神相通的品格。然而,与史湘云的“逍遥”不同,林黛玉的“自然”是一种“孤绝”的自然——一种与社会规范彻底决裂的自然。如果说史湘云的逍遥是一种“融入”的逍遥,那么林黛玉的孤绝就是一种“隔绝”的孤绝——她不是与世同游,而是与世隔绝。
让我们从林黛玉的“葬花”说起。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中,林黛玉的《葬花吟》是中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自然”主题诗歌之一。诗中写道: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这种对“花”的悲悯,与贾宝玉的“情不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两者都超越了世俗的功利态度,对“无情”之物倾注了深厚的情感。然而,与宝玉的“情不情”不同,黛玉的“葬花”是一种“自怜”——她通过“葬花”来“葬己”,她通过“悲花”来“悲己”。在《葬花吟》中,她写道:“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种“自怜”,正是她“孤绝”的体现——她感到自己与这个世界是“隔绝”的,没有人能够理解她,没有人能够“葬”她。
从道家视角看,林黛玉的“葬花”体现了庄子“万物一视”的思想。庄子在《齐物论》中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认为万物在“道”的层面上是平等的。林黛玉对“花”的悲悯,正是这种“万物一视”思想的体现——她不把“花”当作“物”来对待,而是当作“同类”来悲悯。这种态度,超越了“人”与“物”的界限,指向了一种更根本的、更本真的存在方式。在黛玉看来,花不是“物”,而是“我”——花与我是“一体”的,花的“谢”就是我的“死”。这种“万物一视”的思想,使她的“葬花”成为一种具有深刻哲学意蕴的行为。
林黛玉的“孤高自许”,也与道家的“自然”精神相通。庄子在《逍遥游》中描述了一种“神人”形象:“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这种“神人”形象,是一种超越了世俗规范、回归自然本真的存在。林黛玉的“孤高自许”,正是这种“神人”精神的体现——她不愿“随分从时”,不愿“藏愚守拙”,而是按照自己的本心行事。在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中,黛玉作诗时“一挥而就”,众人称赞她的诗“果然比别人又是一样心肠”。这种“一样心肠”,正是她“孤高自许”的体现——她不模仿别人,不迎合别人,只是按照自己的“心肠”来写诗。
然而,林黛玉的“自然”与史湘云的“逍遥”有着本质的区别。史湘云的“逍遥”是一种“融入”——她“大笑大说”,她“醉眠芍药裀”,她与丫头们“顽笑”——这种“融入”是一种“与物同游”的状态。而林黛玉的“自然”则是一种“隔绝”——她“孤高自许”,她“目无下尘”,她“葬花”——这种“隔绝”是一种“与世隔绝”的状态。这种区别,反映了道家思想内部的不同面向:史湘云代表了“逍遥游”的“游”的面向——一种与物同游、与世同游的状态;林黛玉代表了“逍遥游”的“独”的面向——一种独立不倚、遗世独立的状态。庄子在《逍遥游》中既描述了“与物同游”的逍遥,也描述了“遗世独立”的逍遥——这两种逍遥,都是道家“自由”的体现。
从哲学角度看,林黛玉的“孤绝”体现了道家“独化”思想的一种极端形式。庄子在《大宗师》中提出“独化”的概念,认为万物都是“自生”“自化”的,不依赖任何外在的条件。林黛玉的“孤高自许”,正是这种“独化”思想的体现——她不依赖“家族”的庇护,不依赖“礼教”的规范,不依赖“世俗”的评价,而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本心行事。这种“独化”,是一种彻底的自由——一种不依赖任何外在条件的存在方式。在黛玉看来,“独”不是一种“孤独”,而是一种“自由”——一种不依赖任何人的自由。
然而,林黛玉的“孤绝”也带来了悲剧性的后果。她的“孤高自许”使她在贾府中“孤立无援”,她的“目无下尘”使她在礼教社会中“格格不入”,她的“葬花”之举使她在世俗眼光中“神经兮兮”。这种悲剧,正是“独化”与“礼教”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的体现。林黛玉的悲剧,不是因为她不“好”——恰恰相反,她的悲剧是因为她太“好”了——她的“独化”精神,在礼教的重压下,注定无法长久维持。她的“葬花”,正是这种悲剧的象征——她“葬”的不是花,而是她自己。
5.3.4 妙玉:槛外人的虚静与执念
在《红楼梦》的“道家风范”人物谱系中,妙玉是一个复杂的存在。她身为“槛外人”——即超越世俗规范的人——却未能真正超越“我执”;她追求“虚静”,却未能真正达到“虚静”的境界。她的形象,揭示了道家“逍遥”与“执念”之间的张力——一种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仍然被“执念”束缚的困境。
让我们从妙玉的“出身”说起。小说中,妙玉是“金陵十二钗”之一,本为“仕宦之家”的小姐,因“自幼多病”而入“空门”。这种“出身”,决定了她的“槛外人”身份——她是一个超越了“世俗”规范的存在。然而,妙玉的“超越”并非真正的“超越”,而是一种“被迫”的“超越”——她是“因病因入空门”,而非“因悟而入空门”。这种“被迫”的“超越”,注定了她无法真正达到“虚静”的境界。在第四十一回“栊翠庵茶品梅花雪”中,妙玉对宝玉说:“你这遭吃的茶是托他两个福,独你来了,我是不给你吃的。”这段话看似“清高”,实则暴露了她的“执念”——她对宝玉有一种特殊的情感,这种情感使她无法真正“超然物外”。
妙玉的“虚静”追求,体现在她的“生活方式”上。她住在栊翠庵,过着“清静”的生活;她“煮雪烹茶”,追求“清雅”的境界;她“不与人交往”,保持“清高”的姿态。这些行为,看似是道家“虚静”精神的体现,实则是一种“刻意”的“虚静”——一种为了“虚静”而“虚静”的状态。这种“刻意”,与道家“自然”的精神相悖——老子说“道法自然”,庄子说“天放”——真正的“虚静”应当是“自然”的,而非“刻意”的。妙玉的“清高”,是一种“刻意”的“清高”——她不是“自然地”清高,而是“表演地”清高。这种“表演”,正是她“执念”的体现——她“执著”于“清高”这个“名”。
值得注意的是,妙玉的“执念”体现在她与宝玉的关系中。小说中,妙玉对宝玉有一种特殊的情感——她“暗中”关注宝玉,她“特意”给宝玉“红梅”,她“偷听”宝玉与黛玉的对话。这些行为,暴露了她内心的“执念”——一种对“情”的“执念”。这种“执念”,与她“槛外人”的身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自称“槛外人”,却未能真正超越“情”的束缚。在第四十一回中,妙玉“特意”给宝玉“红梅”,并对他说:“这是五年前我在玄墓蟠香寺住着,收的梅花上的雪,共得了那一鬼脸青的花瓮一瓮,总舍不得吃,埋在地下,今年夏天才开了。我只吃过一回,这是第二回了。”这段话看似“随意”,实则暴露了她的“刻意”——她“特意”给宝玉“红梅”,是为了引起宝玉的注意。这种“刻意”,正是她“执念”的体现。
从哲学角度看,妙玉的“执念”体现了道家“逍遥”与“我执”之间的张力。庄子在《齐物论》中提出“吾丧我”的概念,认为真正的“逍遥”需要“丧我”——即超越“我执”,达到一种“无我”的境界。妙玉的“执念”——她对宝玉的“情”、她对“清高”的“刻意”、她对“虚静”的“追求”——都是“我执”的体现。这种“我执”,使她无法真正达到“逍遥”的境界。她的“清高”,不是“无我”的“清高”,而是“有我”的“清高”——她“执著”于“清高”这个“我”。这种“执著”,正是她无法“逍遥”的原因。
然而,妙玉的“执念”并非“错误”——它揭示了道家“逍遥”的困境。在道家看来,“逍遥”是一种“无待”的状态,即不依赖任何外在条件。然而,人作为一种“存在”,不可能完全“无待”——人总是有“情”、有“欲”、有“执念”。妙玉的“执念”,正是这种“存在”的困境的体现——她追求“逍遥”,却无法摆脱“我执”;她向往“虚静”,却无法超越“情欲”。这种困境,揭示了道家“逍遥”理想的深刻矛盾——一种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仍然被“存在”束缚的矛盾。妙玉的悲剧,不是因为她不够“好”,而是因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