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社区赋能:原生环境中的主体性回归
12.1 从客体保护到主体实践:转变非遗传承的人本视角
12.1.1 问题的提出:谁是非遗的真正主人?
在当代非遗保护的宏大叙事中,一个根本性的追问始终悬而未决:当我们将某项文化实践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时,究竟是谁在“拥有”它?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名录体系,是各级政府文化部门的档案库,是学术研究者的田野笔记,还是那些在田间地头、街巷弄堂中日复一日践行着这些文化实践的普通民众?
这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决定了非遗保护的根本立场与方法论取向。然而,回望过去二十余年中国的非遗保护实践,一个令人不安的图景逐渐浮现:社区——这个非遗最原初的承载主体,正在被系统性地边缘化。他们被赋予了“传承人”的荣誉称号,却常常沦为政策执行的被动接受者;他们的文化实践被冠以“遗产”之名,却逐渐脱离日常生活的土壤,成为展演、申报、评级的“文化标本”。这是否意味着,非遗保护在某种意义上,正在完成一场对文化主体的“温和剥夺”?
让我们以贵州黔东南的苗族银饰锻造技艺为例。这项技艺于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保护政策推动下,当地建立了“苗族银饰传承基地”,定期举办培训班,组织传承人外出展演。表面上看,保护工作有声有色。但深入田野调查便会发现:这些培训班的课程内容由外来专家设计,强调“标准化”和“创新性”——要求银匠根据市场需求设计“现代感”更强的作品;外出展演时,银匠们被要求穿着统一的“民族服装”,表演“最具代表性”的银饰制作流程。然而,在苗寨的日常生活中,银饰的真正意义——作为家族传承的信物、婚姻缔结的凭证、祖先崇拜的媒介——正在被逐渐抽空。一位老银匠曾对笔者感叹:“现在的年轻人只知道银饰能卖钱,却不知道每一条银链上都刻着祖先的故事。”
这绝非个案。从云南傣族的泼水节到陕西的安塞腰鼓,从景德镇的手工制瓷到苏州的刺绣技艺,一个共同的困境正在浮现:非遗保护在“抢救”与“发展”的旗帜下,正在将活态的文化实践转化为可量化的“文化资源”,将社区的主体性置换为政府与专家的主导权。这不禁让我们追问:当非遗脱离其原生环境,被纳入一套外部的评估、管理与开发体系时,它还能被称为“活态传承”吗?或者说,这种保护本身,是否正在制造一种新型的文化异化?
12.1.2 客体化保护的批判性反思:谁是“观看者”,谁是“被观看者”?
要理解社区主体性缺失的根源,我们需要对当代非遗保护的主流范式进行批判性审视。这一范式可以被概括为“客体化保护”——即非遗被作为与主体分离的“文化客体”加以识别、记录、评估和管理。在这种范式中,非遗的“价值”由外部权威(学术机构、政府专家、市场评估)来定义,而社区成员则成为这些价值判断的“被观看者”。
这种客体化保护至少呈现出三个相互关联的特征:
第一,知识生产的权力不对称。 非遗的认定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知识权力的运作。当学者、官员和评审专家在会议室里讨论某项实践是否“具有杰出价值”时,他们实际上是在用一套外部的文化等级体系来评判社区的文化实践。这套体系往往强调“历史悠久性”“艺术独特性”“濒危程度”等可量化的指标,却难以捕捉那些嵌入日常生活的细微意义——比如一位母亲在女儿出嫁时亲手编织的绣花鞋垫所承载的情感,或者一个村庄在祭祖仪式中通过特定唱腔所维系的血缘认同。这种知识生产的权力不对称,使得社区成员在非遗的“命名权”和“解释权”上处于边缘地位。
第二,保护实践的标准化取向。 在客体化保护模式下,非遗被转化为可管理的“项目”,按照统一的申报模板、评估标准和管理流程进行操作。这种标准化取向虽然提高了行政效率,却不可避免地抹平了文化实践的多样性。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为例,制度设计倾向于识别那些“技艺高超”“代表性突出”的个体,却忽略了非遗传承往往是集体性的、分散在社区日常生活中的事实。在许多传统社区中,某项技艺的传承并非由某一位“大师”垄断,而是由无数普通人在日常劳作中共同维系。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过度聚焦,实际上是对社区集体智慧的矮化。
第三,文化实践的展演化倾向。 当非遗成为被“保护”和“展示”的对象时,它不可避免地走向展演化。社区成员的文化实践被抽离出日常生活语境,被重新编排为面向外来“观众”的表演。这种展演化倾向在旅游开发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傣族泼水节被简化为“洒水狂欢”的旅游项目,其原本蕴含的“洗去不洁、迎接吉祥”的宗教意义被淡化;安塞腰鼓从农村节庆的集体表达,蜕变为舞台上整齐划一的“团体操”。在这种展演化过程中,社区成员不再是文化实践的主体,而成为“文化表演者”——他们的动作、表情、服饰都按照“观众”的期待进行调适,非遗的“本真性”在不知不觉中被异化。
这种客体化保护的后果是深远的。它导致了社区成员与自身文化实践之间的“疏离感”——他们不再觉得自己是文化的主人,而更倾向于认同“专家”和“政府”才是非遗的“真正守护者”。一位参与过多次展演的苗族银匠曾直言:“以前我们做银饰是给自己戴,现在做银饰是给游客看。”这句朴素的话语,道出了社区主体性失落的深层痛苦。
12.1.3 主体性回归的理论基础:从“文化持有者”到“文化行动者”
面对客体化保护的困境,我们需要重新审视非遗保护的理论基础。社区赋能的核心理念,是将非遗从“被保护的客体”还原为“社区主体的文化实践”。这一转向的理论资源,主要来自人类学中的“实践理论”和“能动性”概念。
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实践理论”为我们提供了重要启示。布迪厄指出,文化实践并非对外部规则的机械执行,而是行动者在特定“场域”中,凭借“惯习”进行的创造性活动。所谓“惯习”,是行动者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内化的、无意识的行动倾向系统,它既受到客观结构的制约,又具有生成性和创造性。将这一理论应用于非遗研究,意味着我们不能将非遗视为一套固定的“文化规则”或“技术规范”,而应将其理解为社区成员在特定社会情境中的创造性实践。比如,景德镇的制瓷技艺并非一套可以脱离具体情境复制的“操作手册”,而是制瓷工匠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与当地泥土、气候、市场、审美传统深度交织的“身体知识”。这种知识的传承,无法通过标准化的培训教材实现,而只能在具体的、嵌入社区关系的“师徒制”中完成。
在此基础上,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结构化理论”进一步强调了行动者的能动性。吉登斯认为,社会结构既是行动的条件,也是行动的结果——行动者在遵循结构规则的同时,也在不断地生产和再生产这些规则。将这一视角引入非遗研究,意味着我们应当看到,社区成员不仅是非遗的“承载者”,更是非遗的“创造者”和“再创造者”。他们不是被动地接受“传统”的束缚,而是在日常实践中不断地对传统进行诠释、调适和创新。比如,云南傣族泼水节的庆祝方式,并非一成不变地延续着数百年前的仪式程序,而是在不同历史时期,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被重新诠释——从佛教仪式到民族节日,从地方性活动到旅游品牌,每一个阶段的转变都体现了社区成员的创造性适应。
从“文化持有者”到“文化行动者”的视角转换,具有深刻的实践意涵。前者将社区成员视为文化的“保管人”,强调他们对传统的“保存”义务;后者则将社区成员视为文化的“创造者”,强调他们对传统的“诠释”权利。这种转变要求我们在非遗保护中,从“为社区保护”转向“由社区保护”,从“自上而下的管理”转向“自下而上的赋权”。
12.1.4 社区赋能的实践路径:从“被动参与”到“主动治理”
理论上的转向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实践路径中。社区赋能并非空洞的口号,而需要在制度设计、资源分配和决策机制上进行系统性的重构。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这一实践路径:
第一,决策权的下放与共享。 在传统的非遗保护模式中,决策权高度集中于政府文化部门和学术机构。社区成员往往只在“意见征集”或“论证会”等环节被“邀请”参与,其意见的真实影响力十分有限。社区赋能要求我们建立更加平等的决策机制,使社区成员在非遗的认定、规划、管理和评估等各个环节拥有真正的发言权。例如,在制定某项非遗的保护规划时,应当优先听取社区内不同群体(包括老年人、年轻人、女性、手工艺人等)的声音,并将其意见作为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非可有可无的“补充意见”。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有益的探索:云南大理白族扎染技艺的保护中,当地成立了由传承人、社区代表、非遗专家共同组成的“保护理事会”,对扎染技艺的传承方式、创新方向和市场策略进行集体决策。这种“多中心治理”模式,初步实现了决策权的下放与共享。
第二,资源分配的本土化导向。 资源(包括资金、技术、教育机会等)的分配方式,直接影响着社区主体性的强弱。在客体化保护模式下,资源往往流向那些“最具代表性”的传承人、“最具市场潜力”的项目或“最符合评审标准”的申报材料。这种资源分配方式强化了少数“精英传承人”的地位,却忽视了大量普通社区成员的需求。社区赋能要求我们建立更加平等和多元的资源分配机制,确保资源能够惠及社区内的不同群体。例如,培训资源不应只集中在少数“大师”身上,而应当面向社区的普通成员——特别是那些有意愿但缺乏机会的年轻人、女性和边缘群体。一些地区的非遗扶贫项目已经开始尝试这种做法:通过“社区工坊”的形式,将传统技艺培训覆盖到更多社区成员,使他们能够在日常生活中重新掌握这些技艺,而不是仅仅将其视为“大师的专利”。
第三,社区组织的培育与自治。 社区主体性的形成,需要相应的组织载体。在许多传统社区中,原有的社会组织(如家族、行会、村社等)在现代化进程中逐渐瓦解,而新的社区组织尚未有效建立。社区赋能要求我们积极培育社区内部的自治组织,使其成为社区成员参与非遗保护的重要平台。这些组织可以是传承人协会、社区文化合作社、非遗兴趣小组等形式。它们不仅能够代理社区成员的利益诉求,还能够组织社区内部的文化活动,促进非遗在日常生活中的自然传承。例如,福建闽南地区的“南音”传承中,社区自发成立的“南音社”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些由社区成员自主管理的组织,定期组织排练和演出活动,不仅维系了南音技艺的传承,还增强了社区成员之间的情感纽带。
从“客体保护”到“主体实践”的转变,并非一蹴而就的线性过程,而是一个充满张力与矛盾的动态演进。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直面一个核心问题:如何在外部的制度框架与社区的内部逻辑之间找到平衡点?过于强调“赋权”可能导致社区陷入“自说自话”的困境,缺乏与外部世界的有效对话;过于强调“管理”则可能重新滑入客体化保护的窠臼。这并非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一种需要持续调适的“辩证关系”。
12.2 日常生活中的文化再生产:民俗活动的常态化机制
12.2.1 从“节日化”到“日常化”:非遗的生命周期之谜
当我们谈论非遗保护时,一个常见的误区是将非遗等同于“节庆活动”或“展演项目”。这种认知导致了一个悖论:那些被列为非遗的项目,反而越来越脱离日常生活的节奏,被“节日化”和“仪式化”了。比如,傣族泼水节在申报非遗后,其庆祝活动被集中在每年的特定时段,规模不断扩大,吸引了大量游客;然而,在非节庆时段,泼水节所蕴含的“泼水祈福”的日常实践反而减少了。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许多传统手工艺领域:某项技艺在申报非遗后,其产品被定位为“高端礼品”或“旅游纪念品”,而其在社区日常生活中的实用功能逐渐萎缩。
这一现象揭示了一个深层问题:非遗的生命力,究竟在于它的“特殊时刻”还是“日常时刻”?从文化生态学的视角来看,任何活态的文化实践,都必须嵌入特定的社会再生产机制中。所谓“社会再生产”,是指一个社会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实践,不断生产和维系其社会关系、文化意义和物质条件的过程。非遗的存续,本质上依赖于它在社会再生产中所扮演的角色——它必须与社区成员的日常生活需求、情感表达和身份认同紧密相连,才能获得持续的生命力。
以景德镇制瓷技艺为例。在历史上,这项技艺并非一项孤立的“文化遗产”,而是景德镇市民“日常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原料开采、泥料炼制、坯体成型、釉料配制到窑炉烧制,每一个环节都嵌入在特定的社会分工和人际关系之中。制瓷工匠不仅在工作中传承技艺,也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师徒关系、邻里互助、行会活动等方式维系着技艺的传承网络。正是这种全方位的“日常化”嵌入,使得景德镇制瓷技艺能够在数百年间保持活力,即使经历战争、经济危机和社会变革,依然能够自我更新。
然而,当制瓷技艺被列为非遗后,这种日常化的嵌入机制正在发生变化。一部分技艺被“博物馆化”——如古窑遗址的保护和展示;另一部分被“高端化”——如名家作品的拍卖和收藏;还有一部分被“旅游化”——如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开发。这些变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制瓷技艺的社会知名度和经济价值,却也导致了一个微妙但重要的后果:制瓷技艺与景德镇普通市民的日常生活距离越来越远。一位在景德镇生活了六十年的老居民告诉笔者:“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人会做瓷器,现在年轻人只会买瓷器,不会做瓷器了。”这种从“会做”到“会买”的转变,折射出非遗在日常生活中的“退场”。
12.2.2 民俗活动常态化的机制分析:以苗族“吃新节”为例
要理解非遗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实现“常态化”,我们需要深入分析民俗活动的社会运作机制。这里,让我们以贵州黔东南苗族地区的一个典型民俗活动——“吃新节”为例,来揭示这一过程的内在逻辑。
“吃新节”是苗族人民在稻谷即将成熟时举行的传统节日,其核心活动包括:到田间采集新稻穗、祭祀祖先和谷神、制作新米饭、全寨聚餐、芦笙舞等。在传统社会中,这一活动并非孤立的“节日”,而是与苗族的农耕周期、祖先崇拜、社区团结等社会功能紧密相连。具体而言,“吃新节”在苗寨社会中承担着三个核心功能:
第一,生产周期的仪式化标记。 在缺乏现代历法的传统社会中,“吃新节”起到了“农事日历”的作用。它标志着水稻生长周期的关键节点——从“插秧”到“抽穗”再到“收获”,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应的仪式活动来确认和强化。这种仪式化的时间标记,不仅帮助社区成员协调农事活动,还将自然节律转化为文化意义,使农业生产超越单纯的物质生产,成为一种具有精神内涵的文化实践。
第二,社会关系的周期性强化。 “吃新节”是全寨性的集体活动,其筹备和执行过程涉及社区内部的分工与合作。从采集新稻穗、准备祭品到组织芦笙舞,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不同家庭、不同年龄段的成员共同参与。这种集体性的活动,不仅维系了社区成员之间的情感纽带,还通过仪式性的“交换”(如分享新米饭、互赠礼物),强化了社区内部的互惠关系。在田野调查中,一位苗寨长者这样解释“吃新节”的意义:“平时大家都忙着干活,难得聚在一起。吃新节的时候,大家一起吃饭、跳舞,就像一家人一样。”
第三,文化记忆的集体性传承。 “吃新节”的仪式程序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信息——从祖先迁徙的历史传说,到农耕技术的经验总结,再到道德伦理的规范教导。这些信息通过仪式活动中的口头传唱、动作模仿和情感体验,潜移默化地传递给年轻一代。比如,在祭祀祖先的环节中,长者会通过唱诵“古歌”的方式,讲述祖先如何从遥远的东方迁徙到这片土地,如何学会种植水稻,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这种口耳相传的传承方式,比任何教科书都更加生动和有效。
然而,当“吃新节”被列为非遗后,其运作机制开始发生变化。外部力量的介入——如政府的资金支持、旅游部门的开发规划、媒体的宣传报道——使得“吃新节”的规模不断扩大,形式日益“规范化”,但其与日常生活的联系却在弱化。调查发现,一些苗寨的“吃新节”活动,开始按照“旅游节目”的标准进行编排:仪式时间被压缩,以适应游客的行程安排;传统服饰被“统一化”,以符合“视觉美感”的要求;芦笙舞被“专业化”,以追求“表演效果”。这些变化虽然使“吃新节”更加“好看”,却也使其逐渐脱离原有的社会功能——它不再是社区成员“自己”的节日,而成为面向“外人”的表演。
12.2.3 常态化机制的构建路径:嵌入日常生活的“微实践”
从“吃新节”的案例中,我们可以提炼出非遗“常态化”的核心机制:非遗的生命力,不在于它被“保护”得多么完整,而在于它能否持续地在日常生活中发挥功能。这种功能不一定是宏大的“文化意义”,而可以是细微的、嵌入日常实践的“微功能”——比如,一项传统技艺可以为社区成员提供“谋生手段”,一个民俗活动可以为邻里关系提供“社交平台”,一种传统知识可以为健康管理提供“本土方案”。
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可以提出构建非遗常态化机制的三个路径:
第一,功能的“日常化”转化。 许多非遗项目之所以被“节日化”,是因为其原有的功能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要使非遗回归日常生活,就需要对其功能进行创造性转化——不是改变其核心技艺或仪式程序,而是重新赋予其与当代生活相关的实用价值。例如,苗族银饰技艺的传承,不能只停留在“传统饰品”的定位上,而应当探索其与现代生活方式的结合点——如将银饰制作工艺应用于现代首饰设计、家居装饰、文化礼品等。这种功能转化,不是对传统的“背叛”,而是对传统的“延续”——正如历史上银饰技艺本身也在不断适应不同时代的审美和功能需求。
第二,时间的“碎片化”嵌入。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人们很难像传统社会那样投入大量时间参与“完整”的民俗活动。要使非遗融入日常生活,就需要将非遗实践“碎片化”,使其能够嵌入到人们日常的“时间缝隙”中。例如,传统手工艺的学习,不必要求学习者投入整块的时间进行系统训练,而可以通过“微课程”或“工作坊”的形式,让人们在碎片化的时间中逐步掌握基本技能。同样,民俗活动的参与,也可以设计为“微仪式”——比如,在家庭聚餐中保留“吃新节”的“尝新”环节,在邻里聚会中恢复“芦笙舞”的即兴表演。
第三,空间的“社区化”布局。 非遗的常态化需要相应的空间载体。在传统社会中,这些空间是“自然的”——如村口的广场、家中的堂屋、田间的空地。但在现代城市化和乡村转型的背景下,这些传统空间正在消失。要使非遗回归日常生活,就需要在社区层面重新布局非遗实践的空间。例如,可以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传统技艺体验区”,在公园绿地规划“民俗活动广场”,在住宅小区设置“非遗角”。这些空间的设计,应当遵循“低门槛、高频次、开放性”的原则,使社区成员能够随时、随地进行非遗实践。
12.2.4 案例分析:日本“町内会”与社区民俗的日常化
在探索非遗常态化的国际经验中,日本的“町内会”制度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范例。“町内会”是日本基层社区的自发组织,类似于中国的“居民委员会”,但其功能更加多元。在“町内会”的运作中,传统民俗活动的日常化传承被赋予了重要地位。
以京都的“祇园祭”为例。这一具有千年历史的传统祭典,并非仅仅在每年七月的“祭典周”进行,而是通过“町内会”的组织,渗透到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在非祭典期间,“町内会”会组织居民进行“山鉾”的维护和装饰、传统音乐的练习、祭典服装的缝制等“微实践”。这些活动虽然不直接构成祭典的“正式部分”,却为祭典的正式举行提供了“日常化的准备”。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日常化的实践,社区成员之间的情感纽带得以维系,年轻一代在“玩”的过程中自然习得了相关技艺和知识。
“町内会”的成功,在于它建立了一种“社区自组织”的机制,使民俗活动的日常化传承有了稳定的组织依托和制度保障。这种机制的核心特征包括:社区成员的自愿参与、组织决策的民主协商、活动经费的自主筹集、传承责任的集体分担。相比之下,中国许多社区的非遗传承,过度依赖外部力量(如政府、专家、企业)的推动,缺乏社区内部的“自组织”能力。因此,社区赋能的重点之一,应当是培育类似于“町内会”的社区自组织,使非遗的日常化传承成为社区成员的“内生需求”,而非外部强加的“政治任务”。
12.3 情感纽带与社会资本积累:非遗维系社群的功能
12.3.1 非遗作为情感纽带:从“文化资本”到“情感资本”
在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交叉领域,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提出的“文化资本”概念被广泛引用。这一概念强调,文化知识、技能和品味作为一种“资本”,能够在社会竞争中被转化为经济收益或社会地位。然而,当我们用这一框架来理解非遗时,可能会陷入一种功利化的陷阱:将非遗仅仅视为可交换的“资源”,而忽略了其更本原的情感功能。
事实上,对于社区成员而言,非遗的意义首先不是“资本”,而是“情感”——一种嵌入在血缘、地缘和共同记忆中的情感纽带。这种情感纽带,我们可以称之为“情感资本”。与布迪厄的“文化资本”不同,“情感资本”不具有交换价值,也不追求收益最大化;它的价值在于“联结”——将社区成员凝聚为具有认同感的“我们”,而不是相互竞争的“个体”。
让我们以福建闽南地区的“送王船”习俗为例。这一习俗是闽南沿海渔民为祈求平安而举行的传统仪式,包括建造王船、祭祀、送船出海等环节。在2013年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送王船”的知名度大幅提升,吸引了大量游客和媒体关注。然而,对于当地的渔民社区而言,“送王船”的核心意义并非“文化遗产”,而是“情感寄托”——它是一种对大海的敬畏、对祖先的怀念、对邻里团结的珍视。一位老渔民这样描述参与“送王船”的感受:“每次送王船出海,我都觉得把自己的心愿和烦恼一起送走了。大家一起抬船、一起喊号子的时候,我就觉得我们是真正的一家人。”
这种情感纽带的功能,在社区面临危机时表现得尤为突出。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期间,许多社区的非遗活动被迫中断。然而,在一些地区,社区成员通过“线上”或“小规模”的方式,自发地恢复了部分非遗实践——不是为了“保护遗产”,而是为了在隔离和恐慌中找回“情感连接”。例如,在云南一些傣族村寨,尽管官方组织的泼水节活动被取消,但许多家庭仍然在自家院子里进行了“微型的泼水仪式”,并录制视频分享到社区微信群。这些视频中,人们虽然不能像往年一样集体狂欢,但通过“云泼水”的方式,依然感受到了社区成员之间的情感支持。一位傣族青年告诉笔者:“看到邻居家的视频,我就知道大家都很平安,心里就踏实了。”
12.3.2 社会资本的积累:非遗作为社区凝聚的“粘合剂”
如果说“情感资本”是社区凝聚的内在动力,那么“社会资本”则是这种凝聚的外在表现。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Putnam)将“社会资本”定义为“社会组织的特征——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协调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在社区层面,社会资本的积累意味着社区成员之间建立了稳定的信任关系、有效的合作规范和密集的社交网络。而这些,恰恰是许多非遗实践的核心功能。
以浙江绍兴的“社戏”为例。这一传统的乡村戏剧形式,在历史上承担着远超“娱乐”的社会功能。每年的社戏演出,不仅是村民欣赏戏剧的机会,更是社区内部“社会资本”再生产的重要场合。具体而言,社戏通过三个机制促进了社会资本的积累:
第一,信任关系的建立与强化。 社戏的筹备和执行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协调。从戏台的搭建、演员的接待、观众的秩序维护到经费的筹集和管理,每一个环节都依赖于社区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在长期的合作中,社区成员逐渐形成了“你帮我,我帮你”的互惠预期,这种预期构成了社会信任的坚实基础。一位参与社戏组织四十年的村民这样描述:“我们村的社戏,从来不用担心没人帮忙。只要说一声,大家都会主动过来。这种信任,不是一天两天能建立起来的。”
第二,规范体系的形成与维系。 社戏的举办需要一套“不成文”的规范来约束参与者的行为——比如,观众席位的排序反映了社区内部的等级关系;赞助金额的多少体现了家庭的经济实力和社区地位;演出的内容必须符合社区的价值观念。这些规范虽然是非正式的,却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因为它们嵌入在社区成员共同认可的文化传统之中。通过社戏的反复实践,这些规范被不断强化和更新,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资源。
第三,社交网络的扩展与维护。 社戏为社区成员提供了一个“面对面”的社交平台,使不同家庭、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有机会聚集在一起,进行非正式的交流。这种交流不仅有助于信息的传播和资源的共享,还有助于化解社区内部的矛盾和冲突。在社戏的场合中,平时可能“不相往来”的邻里,通过一起看戏、一起吃饭、一起聊天,逐渐拉近了距离。一位社会学家在调查后指出:“社戏是绍兴农村的‘公共空间’,它让社区成员在娱乐中完成了社会关系的再生产。”
12.3.3 情感纽带与社会资本的辩证关系:以景德镇“窑神会”为例
情感纽带与社会资本并非相互独立的两个维度,而是相互渗透、相互强化的辩证关系。情感纽带为社会资本的积累提供了“温度”,使信任和合作不仅仅是利益计算的结果,更是情感认同的产物;而社会资本则为情感纽带的维系提供了“结构”,使情感表达有了稳定的组织依托和制度保障。
让我们以景德镇传统的“窑神会”为例,来理解这种辩证关系。“窑神会”是景德镇瓷业工人祭祀“窑神”童宾的民间组织,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明代。在传统社会中,“窑神会”不仅是一个宗教性的祭祀组织,更是一个多功能的社会组织——它承担着行业规范制定、劳资关系调解、学徒培训、困难救济等多项功能。通过参与“窑神会”的活动,瓷业工人不仅获得了“精神慰藉”(情感纽带),还建立了“行业网络”(社会资本)。
具体而言,“窑神会”通过以下机制实现了情感纽带与社会资本的整合:
第一,仪式活动中的情感动员。 每年农历二月十五的“窑神祭”,是“窑神会”最重要的活动。在这一天,所有瓷业工人停工参加祭祀,通过焚香、跪拜、唱诵、聚餐等形式,表达对“窑神”的敬畏和感恩。这种集体性的仪式活动,产生了强烈的情感共鸣——工人们感受到自己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窑神”庇佑下的“共同体”的一员。这种情感共鸣,超越了单纯的“利益联盟”,赋予了行业组织以“精神凝聚力”。
第二,互助网络中的信任积累。 “窑神会”设有“互助基金”,用于帮助遭遇疾病、意外或贫困的会员。这种互助制度,建立在“今天我帮你,明天你帮我”的互惠预期之上。通过长期的互助实践,会员之间建立了深厚的信任关系。这种信任,不仅体现在经济上的互相扶持,还体现在行业内部的“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上。一位老瓷工回忆:“以前我们做瓷器,遇到技术难题,都会去找‘窑神会’的老前辈请教。他们从不藏私,因为大家都是一家人。”
第三,行业规范中的集体认同。 “窑神会”制定了一套“行规”,规范着瓷业工人的行为——包括产品质量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学徒培养制度等。这些规范虽然是“非正式”的,却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因为它们的合法性来自于“集体认同”——每一位会员都认同自己是“窑神会”的一员,因此有义务遵守这些规范。这种集体认同,不仅降低了行业内部的交易成本,还增强了“窑神会”作为社会组织的凝聚力和行动力。
12.3.4 现代社会的挑战与回应:情感纽带的断裂与重建
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传统社区中的情感纽带和社会资本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城市化、人口流动、消费主义、数字媒体等因素,正在瓦解传统社区的“熟人社会”基础,使非遗所依赖的“情感土壤”逐渐流失。
以景德镇“窑神会”为例。在计划经济时代,“窑神会”的活动基本中断;改革开放后,虽然部分传统得以恢复,但其社会功能已经大为削弱。一方面,现代瓷业的生产方式已经高度专业化和市场化,传统的“师徒制”和“行业互助”机制逐渐被现代企业制度取代;另一方面,年轻一代的瓷业工人对“窑神”的信仰已经淡化,他们更倾向于从“经济效益”而非“情感认同”的角度来理解自己的行业。一位“窑神会”的负责人无奈地表示:“现在年轻人只关心工资和奖金,对‘窑神’没有感情。我们组织活动,他们都不愿意参加。”
面对这种挑战,社区赋能的实践需要探索新的路径,在不放弃现代性的前提下,重建社区成员之间的情感纽带和社会资本。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探索方向:
第一,非遗实践的“社区化”重构。 这意味着将非遗实践从“博物馆”和“展演舞台”中解放出来,重新嵌入社区成员的日常生活。例如,可以鼓励社区成员在家庭和邻里层面恢复一些“微型的”非遗实践——如家庭祭祀、邻里聚餐、社区手工艺交换等。这些实践虽然规模小、形式简单,却能有效维系社区成员之间的情感联系。研究表明,那些保持着“家庭仪式”传统的社区,其成员的社区认同感和互助意愿显著高于那些“仪式缺失”的社区。
第二,数字媒介的“情感化”利用。 数字媒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面对面”交往的减少,但它也可以成为重建情感纽带的工具。例如,社区可以利用微信群、短视频平台等数字媒介,分享社区内部的非遗实践信息,组织“线上+线下”的社区活动,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交流。一些地区的实践表明,通过“社区公众号”发布非遗相关的视频和故事,能够有效激发社区成员的文化认同和情感共鸣。当然,数字媒介的使用必须避免“虚拟化”倾向,确保线上互动能够转化为线下行动。
第三,社区组织的“柔性化”培育。 传统的社区组织(如“窑神会”)往往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这在现代社会可能引起年轻人的反感。社区赋能不能简单地“恢复”传统组织,而应当培育更加“柔性”的社区组织——这些组织可以具有非正式、低门槛、多元化的特点,允许社区成员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参与。例如,可以成立“社区非遗兴趣小组”——有人喜欢传统音乐,可以组成“民乐队”;有人喜欢传统手工艺,可以组成“手工坊”;有人喜欢传统美食,可以组成“美食社”。这些兴趣小组虽然不直接“传承非遗”,却为非遗的实践提供了情感载体和组织依托。
12.3.5 情感资本与社会资本的量化探索:一种可能的分析框架
尽管情感资本和社会资本具有“无形”的特征,但并非不可测量。近年来,一些学者尝试通过社会网络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SNA)和问卷调查的方法,对社区层面的情感资本和社会资本进行量化评估。虽然这种量化方法存在争议(如过度简化复杂的社会现实),但它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分析框架,有助于评估社区赋能的效果。
假设我们有一个社区 \(C\),其成员数量为 \(n\)。我们可以定义以下几个指标:
情感资本指数 \(E\):通过问卷测量社区成员对社区的情感认同程度(如“我以作为这个社区的成员为荣”“我愿意为社区的发展贡献力量”等),取值范围为 \([0,1]\)。
社会资本指数 \(S\):通过社会网络分析测量社区成员之间的信任关系、合作规范和网络密度,取值范围为 \([0,1]\)。
非遗实践频率 \(F\):测量社区成员参与非遗实践的平均频率(如每月几次),取值范围为 \([0, \infty)\)。
基于现有研究,我们可以提出一个假设性的关系模型:
其中,\(\alpha, \beta, \gamma, \delta\) 为待估参数,\(\epsilon\) 为误差项。这一模型假设,情感资本 \(E\) 受到非遗实践频率 \(F\) 和社会资本 \(S\) 的正向影响。当然,这一模型仅仅是一个初步的探索,需要更多的实证研究来验证和修正。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当认识到,量化方法只能捕捉到情感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冰山一角”,其真正的价值在于“提示”而非“替代”。社区赋能的最终目标,不是将情感和信任转化为“可测量的数据”,而是让社区成员在非遗实践中感受到“情感的温暖”和“信任的力量”。
12.4 本章小结:从“赋权”到“赋能”的范式跃迁
本章的论述,始终围绕一个核心命题展开:非遗保护的根本出路,不在于“客体保护”的精致化,而在于“主体回归”的社区化。从“客体保护”到“主体实践”的视角转换,从“节日化”到“日常化”的机制构建,从“文化资本”到“情感资本”的功能拓展,构成了社区赋能的三个核心维度。
然而,我们需要警惕一种“浪漫化”的社区想象。社区并非天然和谐的“共同体”,而是充满内部差异、权力关系和利益冲突的“场域”。社区赋能的实践,必须直面这些内部矛盾,避免陷入“替社区代言”的陷阱。真正的社区赋能,不是“赋予”社区某种外在的“权力”,而是“激活”社区内在的“能力”——使社区成员能够自主地定义自己的文化需求,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传承方式,自主地评估自己的保护成效。
这种从“赋权”到“赋能”的范式跃迁,意味着非遗保护不再是一项“输入性”的技术工作,而是一项“内生性”的社会实践。它要求我们放弃“专家中心”的傲慢,倾听社区成员的声音;放弃“管理导向”的惯性,尊重社区内部的逻辑;放弃“标准化”的思维,拥抱文化实践的多样性。
如果说“客体保护”模式将非遗比作“文化标本”,那么“社区赋能”模式则将非遗比作“文化生命”。标本需要精心保存,而生命需要自由生长。社区赋能的目标,就是为非遗的“文化生命”创造一个适宜生长的“生态”——在这个生态中,社区成员是“园丁”而非“观众”,非遗是“活树”而非“标本”,传承是“自然生长”而非“人工培育”。
只有当社区成员真正成为非遗的“主人”,非遗才能真正摆脱“濒危”的命运,在原生环境中实现可持续的“适应性再生产”。这,正是社区赋能的终极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