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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数字技术与虚拟信仰的视觉生产

第14章 数字技术与虚拟信仰的视觉生产

我们已论证,在“生态世”阶段,生态动力上升为视觉生产的显性驱动力。然而,这一驱动力并非孤立运作:它深刻地与技术动力和信仰动力纠缠在一起。如果说第13章探讨了当代艺术如何在物质层面回应生态危机,本章则将目光转向一个更为根本的转变——数字技术不仅提供了新的工具,更催生了一种**“虚拟信仰”**。这种信仰并非对传统宗教的简单复归,而是指涉一套围绕代码、算法与网络形成的准宗教信念体系:对技术超越性的崇拜、对数据真理的盲从、对虚拟社区的归属感,以及对数字永生(digital immortality)的渴望。本章的核心论点是:数字技术通过重塑艺术家—观众关系、挑战作者权与原创性、重构物质性概念,催生了虚拟信仰的视觉生产,这一过程同时暴露了技术解放承诺与生态代价之间的深层悖论。 以下三节分别从参与式信仰、创造力神话与虚拟生态反思三个维度展开论证。

14.1 互联网艺术与参与式信仰

14.1.1 从作者—观众到节点—网络:参与式信仰的结构转型

互联网艺术的兴起,标志着视觉生产中的一个根本性转变:艺术家的角色从“世界统治者”式的作者,转变为网络中的一个节点;观众则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共同生产者。这一转变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更是信仰层面的——它塑造了一种**“参与式信仰”**(participatory belief),即相信通过技术中介的集体协作能够瓦解权威、实现民主化的创造力。

在罗马帝国时期,艺术与权力的关系通过建筑得以物质化。“罗马人擅长组织,也擅长建筑。无论他们走到哪里,他们都建立殖民地、建造城市”,剧场与竞技场成为帝国权威的视觉表征 [1]。阿斯盆多斯剧场(图130)将观众封闭于与外部隔绝的空间,布景楼的华丽装饰——壁龛、雕塑、柱子与顶盘——制造出“华丽壮美的效果”,其功能在于将观众置于帝国秩序的凝视之下。这种空间结构预设了单向的视觉权力:少数人(统治者、赞助人)决定观看的内容,多数人(观众)接受视觉规训。

互联网艺术则彻底颠覆了这一结构。20世纪90年代,随着万维网的普及,艺术家开始利用网络作为创作与展示的平台。1994年,俄罗斯艺术家阿列克谢·舒尔金(Alexei Shulgin)创立了“网络艺术”(Net.art)运动,其作品《我的男友从战场归来》(My Boyfriend Came Back From the War, 1996)通过超链接将叙事碎片化,邀请观众在点击中自行拼合故事。这种实践不仅消解了线性叙事的权威,更将“完成作品”的权力让渡给观众。正如艺术史家朱利安·斯塔拉布拉斯(Julian Stallabrass)所指出的,互联网艺术“将观看者转化为使用者,将沉思转化为互动”[2]。我们可将此视为一种**“视觉生产的去中心化”**:不再是艺术家独自“创造”意义,而是意义在网络的节点间流动、生成。

这种去中心化具有深刻的信仰维度。基督教艺术传统中,图像的意义由教会权威阐释——正如中世纪图像志中,葡萄既象征耶稣本人,也象征他的受难,“在榨汁器中被榨出红色果汁的葡萄,与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流着血、作为赎罪羊羔为世人牺牲的场景产生了联系”。这种象征系统依赖于一套由神学家、赞助人、艺术家共同维护的“程式”(programme),观众的任务是解码而非创造。互联网艺术则承诺了一种“信徒皆为祭司”的视觉民主:每一个点击者都参与意义的生成,每一次互动都是对作品的一次“再创作”。这种信念在20世纪90年代的网络乌托邦话语中达到顶峰——网络被视为一个超越市场、体制、国界的自由领域,艺术成为这种自由的先锋实践。

14.1.2 参与式信仰的张力:控制、商业与监视

然而,参与式信仰并非没有内在矛盾。正如罗马帝国的建筑在“同中有异”的传播中既推广了罗马生活方式,又容纳了地方差异 [1],互联网艺术的去中心化同样在技术基础设施、商业平台与算法治理的框架内运作。我们在此提出一个关键问题:当“参与”本身被平台化、数据化时,参与式信仰是实现了民主化,还是制造了新的控制形式?

早期网络艺术的激进实验——如贾斯珀·扬森(Jasper Janssen)的《超文本旅馆》(Hypertext Hotel, 1992),邀请用户在一个共享文本空间中协作写作——确实体现了参与的开放性。然而,随着Web 2.0的兴起,“用户生成内容”(UGC)成为商业平台的核心模式。艺术家的“参与式”实践被社交媒体平台吸收、放大并变现。2009年,艺术家阿马尔·坎瓦尔(Amar Kanwar)的作品《闪电测试》(The Lightning Testimonies)通过多频道录像反思了暴力与性别,但其在线传播依赖于YouTube等平台的算法推荐,作品的接受被“点赞”“分享”“评论”等指标量化。参与不再是自由的意义协商,而成为可追踪、可预测、可操纵的数据流。

更为深刻的是,参与式信仰隐含的“共同体”理想,与网络空间实际运作的“注意力经济”之间存在着结构性冲突。艺术史家克莱尔·毕肖普(Claire Bishop)在《人造地狱》(Artificial Hells, 2012)中尖锐批评了将“参与”本身等同于“解放”的倾向,指出参与式艺术“常常模糊了艺术与社会工作、政治行动与娱乐消遣之间的边界,却未能真正挑战新自由主义对主体性的塑造”[3]。在数字语境中,这一批评同样适用:当观众在Instagram上“参与”一个艺术项目时,他们的互动同时生产了艺术意义与商业价值——后者被平台占有,前者则被算法碎片化。参与式信仰因此面临一个悖论:越是“参与”,越是深陷于由少数技术巨头控制的数字基础设施中。

此外,参与式信仰还涉及“集体作者”与“个体署名”之间的张力。传统艺术史以作者为中心——正如本书此前各章对艺术家个体(如普桑、达·芬奇)的讨论所呈现的。互联网艺术的集体创作模式则挑战了这一范式。然而,这种挑战并非总能兑现其民主承诺。在大型协作项目中,技术架构的设计者、代码编写者往往比内容贡献者拥有更大的权力;平台规则由少数工程师决定,而非由“社区”民主协商。这令人联想到罗马帝国的建筑传播:“在帝国内部传播的不仅仅是房屋构造及房子中的生活,传播的还有思想乃至神话”[1]——互联网同样不仅传播“内容”,更传播一种关于“参与”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本身可能掩盖着新的权力结构。

14.1.3 参与式信仰的视觉程式:界面、表情包与病毒式传播

参与式信仰在视觉层面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程式”。如果说古典艺术依靠柱式、比例、透视法等程式来组织视觉秩序,那么互联网艺术则依靠界面设计、交互协议、表情包(meme)等新型程式。这些程式并非中性工具,而是承载着特定的信仰预设。

以表情包为例。表情包是一种由用户大量复制、修改、传播的图像—文本组合,其运作逻辑与基督教艺术中的“预表论”(typology)有惊人的结构相似性。预表论将《旧约》中的事件视为《新约》事件的“预表”——例如,“摩西的使者从迦南地带回的一串葡萄被视为耶稣的预表”——从而在图像之间建立跨时空的意义链条。表情包同样通过挪用、拼贴、再语境化,在图像之间建立意义链条,只不过其参照系不再是《圣经》文本,而是流行文化、政治事件或网络亚文化。两者都依赖一个共享的“信仰共同体”来解码意义:对于预表论,共同体是教会;对于表情包,共同体是网络亚文化圈。

然而,差异同样显著。预表论的阐释权由神职精英控制,而表情包的生产与传播则呈现出“大众化”的外观。但这并不意味着表情包完全摆脱了权力结构。算法的推荐机制决定了哪些表情包“病毒式传播”,平台的审查机制过滤掉“不当内容”,而商业资本则通过赞助、收购、品牌化将表情包纳入消费体系。参与式信仰在此表现为一种**“受控的狂欢”**:用户相信自己在自由地创造与分享,实则其行为被技术程式深度塑造。

更广泛地看,互联网艺术的视觉程式——从早期网络艺术的超文本结构,到社交媒体艺术的瀑布流布局,再到虚拟现实(VR)艺术中的沉浸式界面——都在塑造一种“互动主体性”。这种主体性相信:观看者应当“进入”作品、“操作”作品、“分享”作品,而非与之保持距离进行沉思。这与文艺复兴时期透视法所塑造的“理性主体”形成鲜明对比——透视法预设一个固定视点,将世界组织为几何秩序;互联网艺术的界面则预设一个移动的、多任务的、社交化的视点,将世界组织为信息流。前者体现了启蒙理性对世界的掌控,后者体现了数字信仰对“连接”的崇拜。

本节小结:互联网艺术所催生的参与式信仰,通过将艺术家—观众关系重塑为节点—网络关系,承诺了视觉生产的民主化。然而,这种信仰在平台资本主义、算法治理与注意力经济的现实中暴露出深刻张力:参与成为数据生产,共同体成为算法聚合,自由成为受控的狂欢。参与式信仰并非传统信仰的消解,而是信仰动力在新技术条件下的重构——其崇拜对象从神祇转向了“连接”本身。

14.2 人工智能与创造力神话

14.2.1 AI生成艺术与“创造力”的重新界定

如果说互联网艺术挑战了艺术家—观众关系的稳定性,那么人工智能(AI)生成艺术则挑战了更为根本的信念:创造力是人类独有的特权。 2018年,由巴黎艺术团体Obvious利用生成对抗网络(GAN)创作的《埃德蒙·德·贝拉米肖像》(Portrait of Edmond de Belamy)在佳士得以43.25万美元成交,标志着AI生成艺术进入主流艺术市场。这一事件引发了激烈争议:AI能否被视为“作者”?AI生成的图像能否被视为“艺术”?这些问题的深层指向,是一种关于“创造力”的信仰——我们称之为**“创造力神话”**(the myth of creativity)。

在西方艺术史传统中,创造力与“天才”(genius)概念紧密相连。文艺复兴时期,列奥纳多·达·芬奇被视为天才的典范——他不仅是画家,还是发明家、解剖学家,其创造力被认为源于上帝赋予的特殊禀赋。这种天才观在浪漫主义时期被强化为“原创性”(originality)崇拜:艺术家如同上帝创造世界,从虚无中创造前所未有的形式。正如艺术史家恩斯特·克里斯(Ernst Kris)与奥托·库尔茨(Otto Kurz)在《艺术家的传奇》(Legend, Myth, and Magic in the Image of the Artist, 1934)中所揭示的,艺术家的传记往往被编织成英雄叙事,其创造力被神化为一种超自然力量[4]。这种信仰在普桑的《四季》(1660-1664)中可见一斑:作品将《旧约》故事与古典寓意融合,体现了艺术家对复杂图像志程式的掌控——这种掌控力被视为天才的标志。

AI生成艺术则彻底动摇了这一信仰。GAN等模型通过学习海量图像数据集,生成“新”图像——这些图像并非对既有作品的简单复制,也非人类艺术家的有意识表达,而是算法在概率空间中进行“创造”的结果。这迫使我们重新提问:什么是“创造”?如果创造被定义为“产生新颖且有价值的组合”,那么AI显然能够创造。但如果创造被定义为“基于意图、情感、体验的有意识表达”,那么AI的“创造”则缺乏这些人类学前提。问题因此不在于AI是否“真的”具有创造力,而在于:AI生成艺术如何暴露了“创造力”概念本身的历史建构性?

我们在此提出一个假说:创造力神话并非普遍的、超历史的真理,而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信仰体系。在古典时期,艺术被视为“技艺”(techne),艺术家是遵循规则的手艺人,而非原创者。罗马艺术大量复制希腊原作,并不以“原创性”为最高价值——正如罗马人在帝国各地建造的剧场、浴室、竞技场,“同中有异”的复制被视为帝国文明的传播,而非创造力的匮乏[1]。中世纪艺术更将“创新”视为可疑——艺术的任务是传达神圣真理,而非展示个人才能。直到文艺复兴,随着人文主义对个体价值的强调,以及艺术市场的兴起,“原创性”才逐渐被建构为艺术的核心标准。AI生成艺术的出现,恰逢这一信仰体系的危机时刻:当算法能够“创造”时,“原创性”便失去了其人类学根基。

14.2.2 作者权的消解与重构:从“艺术家—天才”到“人—机集合体”

AI生成艺术对“作者权”(authorship)的挑战尤为尖锐。传统版权法以“自然人作者”为前提,而AI生成作品则涉及多重主体的贡献:算法设计者、数据集构建者、模型训练者、提示词(prompt)编写者、最终选择者——这些主体中,谁应被视为“作者”?2018年《埃德蒙·德·贝拉米肖像》的署名是“Obvious”,一个艺术团体的名称,其成员编写了算法并选择了最终输出。但算法本身由19岁的研究生罗比·巴拉特(Robbie Barrat)开源贡献,他并未被列为作者。这一争议揭示了AI艺术的作者权困境:作者权不是被“消灭”了,而是被分散到一个人—机网络中。

这迫使我们重新审视艺术史中的作者权范式。在传统艺术史叙事中,作者权是清晰而集中的——达·芬奇创作了《蒙娜丽莎》,普桑创作了《四季》,克拉纳赫创作了《参孙斗狮》。然而,这种清晰性本身是历史建构的产物。中世纪手抄本通常由多位工匠协作完成——抄写员、插画师、装帧师——但署名往往只归于赞助人或修道院。文艺复兴时期的工作坊制度同样模糊了个人作者权:拉斐尔的作品经常由助手完成大部分绘制,但署名仍为“拉斐尔”。20世纪的概念艺术、极简主义更系统地挑战了作者权——索尔·勒维特(Sol LeWitt)的墙画由他人按指令执行,勒维特只提供“概念”。AI生成艺术将这一逻辑推至极端:概念(算法设计)与执行(模型运算)被彻底分离,且执行过程具有不可预测的“自主性”。

我们建议以**“人—机集合体”**(human-machine assemblage)这一概念来指称AI艺术的新型作者权。这一概念借鉴自哲学家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与费利克斯·加塔利(Félix Guattari)的“集合体”(assemblage)理论,指涉异质元素(人类、机器、制度、话语)的临时性连接。在AI艺术中,作者权不是归属于任何一个单一实体——既非纯粹的人类艺术家,也非自主的AI——而是分布于整个集合体中。这种分布挑战了艺术市场、版权法与博物馆收藏的基本逻辑:市场需要可识别的“品牌”作者来定价;版权法需要“自然人”来确权;博物馆需要“艺术家”来组织展览与叙事。当作者权成为集合体时,这些体制都面临合法性危机。

这一危机在NFT(非同质化代币)艺术中得到了戏剧性呈现。2021年,数字艺术家Beeple(迈克·温克尔曼)的作品《每一天:前5000天》(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以6934万美元成交,创下数字艺术拍卖纪录。这笔交易通过区块链确认了作品的“独一无二性”与“所有权”,似乎解决了数字艺术的作者权与稀缺性问题。然而,批评者指出,NFT并未真正解决作者权困境,而是通过技术手段“模拟”了传统艺术市场的作者权与稀缺性——它将数字文件的“复制”问题转化为代币的“所有权”问题,从而让数字艺术得以被商品化。在此,技术不是消解了作者权神话,而是为其制造了新的技术外衣。

14.2.3 算法偏见与创造力神话的意识形态批判

AI生成艺术不仅挑战作者权,更暴露了创造力神话的意识形态维度。创造力神话并非中立的审美观念,而是与种族、性别、阶级等社会权力结构深度纠缠。艺术史中,“天才”几乎总是被想象为白人男性——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毕加索——而女性、非西方、非精英的创造力则被系统性地边缘化。AI模型通过在海量数据中学习,往往复制并放大了这些偏见。

2019年,研究者发现,当使用ImageNet数据集训练的模型被要求生成“医生”图像时,输出多为白人男性;生成“护士”图像时,则多为女性。在艺术领域,AI生成的作品往往模仿西方艺术史经典风格,而边缘化非西方视觉传统——因为训练数据以西方艺术图像为主。这意味着,AI的“创造力”并非中立的、普遍的,而是被训练数据所蕴含的历史偏见所塑造。创造力神话在此暴露其本来面目:不是对普遍人类能力的描述,而是对特定权力结构的自然化。

这引向一个更深刻的批判:AI生成艺术所引发的“创造力”焦虑,本质上是对人类主体性危机的焦虑。自启蒙运动以来,“创造力”被视为人之为人的本质特征——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区别于机器,正在于人有创造能力。AI的“创造力”挑战了这一人本主义前提,从而触发了深层的信仰危机。然而,正如女性主义艺术史家琳达·诺克林(Linda Nochlin)在1971年的经典论文《为什么没有伟大的女性艺术家?》中所揭示的,“天才”概念本身就是排斥性的意识形态工具[5]。AI的挑战因此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可能进一步固化既有偏见(通过数据集的偏差);另一方面,它也可能暴露“创造力”概念的历史建构性,从而为批判创造力神话提供了契机。

我们在此看到技术动力与信仰动力之间的复杂互动:AI技术既可以被用来强化创造力神话(通过生成模仿“大师风格”的作品、通过NFT制造数字稀缺性),也可以被用来解构创造力神话(通过暴露作者权的集合体性、通过揭示算法的偏见)。技术的政治性不在于技术本身,而在于技术被嵌入的社会关系与信仰体系。正如罗马人利用建筑技术传播帝国信仰——剧场、浴室、竞技场成为“罗马文明”的视觉载体 [1]——当代技术同样被用来传播特定的信仰:关于创造力、关于作者、关于价值的信仰。区别在于,罗马建筑的物质性使其意识形态更为稳固,而数字技术的非物质性则使其意识形态更具流动性,也因此更难以被批判性识读。

本节小结:AI生成艺术通过挑战创造力神话与作者权范式,暴露了这些概念的意识形态建构性。创造力并非人类固有的本质属性,而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信仰体系;作者权并非清晰的法律事实,而是分布于人—机集合体中的关系性产物。AI既是强化既有权力结构的工具,也是解构创造力神话的契机。数字时代的艺术史写作,必须将“创造力”本身作为需要被历史化、批判性分析的对象,而非不证自明的前提。

14.3 虚拟生态与数字物质性反思

14.3.1 NFT、区块链与能源消耗:虚拟信仰的生态代价

如果说前两节分别讨论了数字技术如何重塑信仰的“参与”维度和“创造”维度,本节则将目光转向数字信仰的物质基础。我们提出一个核心悖论:数字技术承诺了“非物质化”——信息的自由流动、虚拟空间的无限拓展、物质限制的超越——然而,这一承诺本身依赖于高度物质化的基础设施,并产生巨大的生态代价。 这一悖论在NFT与区块链技术中表现得尤为尖锐。

NFT(非同质化代币)是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所有权凭证,它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确认数字资产的“独一无二性”。2021年以来,NFT艺术市场爆发式增长,Beeple、Pak等数字艺术家成为市场明星,传统拍卖行(佳士得、苏富比)与博物馆(如UCCA Lab)纷纷介入。NFT被其支持者描绘为数字艺术的“解放者”:它解决了数字文件易于复制导致的稀缺性缺失问题,使数字艺术家能够像传统艺术家一样从作品的“原作”销售中获利。然而,这一叙事遮蔽了NFT的生态代价。

区块链的运作依赖于“共识机制”(consensus mechanism)。早期的区块链(如比特币、以太坊1.0)采用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 PoW)机制,要求网络中的节点(“矿工”)通过竞争性计算来验证交易并获得奖励。这一过程消耗巨量电力。根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中心(CCAF)2021年的数据,比特币网络的年电力消耗约为130太瓦时(TWh),超过阿根廷全国的用电量。以太坊的电力消耗虽低于比特币,但单笔交易的碳足迹仍相当于数千笔Visa交易的碳足迹。NFT的铸造(minting)、交易、转移均需消耗能源——每一次操作都是一次生态事件。

2021年,数字艺术家Memo Akten分析了NFT交易的碳足迹,发现单版NFT作品的平均铸造过程产生约211千克二氧化碳排放,相当于驾驶燃油汽车行驶约850公里。这一数据引发了艺术界的激烈争论:数字艺术的“非物质性”承诺,是否建立在物质世界的能源掠夺之上? 批评者指出,NFT艺术市场的主体——加密投资者、明星艺术家、拍卖行——主要位于全球北方,而区块链挖矿的能源消耗与电子垃圾则不成比例地由全球南方承担。换言之,虚拟信仰的生态代价呈现出鲜明的全球不均衡性。

这令我们重新审视“物质性”(materiality)这一概念。艺术史传统中,物质性指涉艺术作品可触可感的物理实体——画布、颜料、大理石、青铜。数字艺术被认为“非物质”(immaterial),因为它以代码形式存在,可被无限复制而不损耗。然而,正如媒体理论家马修·富勒(Matthew Fuller)在《软件研究》(Software Studies, 2008)中所指出的,数字技术有其“物质性”——服务器、光缆、数据中心、稀土矿物、电力网络,这些物质基础构成了数字文化的“下层结构”(infrastructure)[6]。NFT的悖论在于:它通过技术手段制造“数字稀缺性”——一种模拟的物质性——却依赖于高度物质化的能源消耗。虚拟信仰在此表现为一种**“物质性的双重否认”**:一方面否认数字作品的物质性(强调其“非物质”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否认区块链基础设施的物质性(忽视其生态代价)。

14.3.2 元宇宙的生态想象:虚拟自然的视觉生产

如果说NFT暴露了数字信仰的能源代价,那么“元宇宙”(Metaverse)则呈现了数字信仰的另一种生态维度:虚拟自然的视觉生产。 元宇宙是一个集体虚拟共享空间的概念,融合了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被其倡导者描绘为互联网的“下一个版本”。2021年,Facebook更名为Meta,标志着资本对元宇宙概念的重大押注。在元宇宙的视觉想象中,“自然”成为一个核心主题——从虚拟森林到数字海洋,从AI生成的景观到用户建设的生态世界。

我们在此提出一个关键问题:元宇宙中的“自然”是生态意识的体现,还是对生态危机的逃避? 一方面,元宇宙提供了体验“自然”的新方式——无法亲临亚马逊雨林的人可以在VR中“漫步”雨林;城市居民可以在元宇宙中拥有虚拟花园。这种虚拟自然被认为具有生态教育潜力,能够唤起用户的环保意识。另一方面,虚拟自然的视觉生产遵循特定的程式——这些程式往往来自浪漫主义风景画、国家地理纪录片、3A游戏大作——从而将“自然”建构为一种可消费的奇观。元宇宙中的自然是被编码的自然:它由算法生成,由平台控制,由资本驱动。其生态教育潜力始终受制于其商业逻辑——虚拟自然的目的是吸引用户停留更久、消费更多,而非真正促使用户走向现实的生态行动。

更深刻的问题在于:虚拟自然是否构成了一种**“生态替代”**(ecological substitution)的幻想?当用户在元宇宙中“保护”一片虚拟森林时,是否可能削弱他们保护现实森林的意愿?当虚拟体验能够提供“足够好”的自然替代品时,现实的生态破坏是否变得更容易被接受?这一问题尚无定论,但已有初步研究提示了风险。2020年,一项发表在《环境心理学杂志》上的研究发现,观看自然纪录片虽然能暂时满足人们对自然的需求,但并未增加其环保行为意图——类比地,虚拟自然体验可能同样停留在“体验”层面,而未能转化为“行动”。

在视觉生产层面,元宇宙的虚拟自然呈现出一种特定的美学:“高清平滑美学”(high-definition smooth aesthetics)。这种美学追求超真实(hyperreal)的渲染——比现实更鲜艳的色彩、更完美的构图、更戏剧化的光影——从而将“自然”建构为一种无瑕疵的商品。这令人联想到17世纪荷兰风景画中的“如画”(picturesque)美学:风景被组织为符合特定构图程式的“图画”,其目的是满足城市资产阶级对乡村的怀旧想象。元宇宙的自然同样是为“用户”而生产的自然——其视觉程式服务于沉浸感、舒适感与消费欲望,而非生态真实。我们在罗马帝国的建筑传播中看到类似逻辑:“罗马人走到哪里,就会把罗马舒适设施最吸引人的部分——浴室——建造到哪里”[1],元宇宙则将“自然”作为一种舒适设施,建造到虚拟空间中——只不过,这里的“舒适”不是身体的沐浴,而是视觉的沉浸。

14.3.3 生态批评艺术与数字物质性的反叙事

面对数字信仰的生态代价与虚拟自然的意识形态,一批艺术家开始以作品展开批判性反思。这种实践构成了**“数字物质性的反叙事”**(counter-narrative of digital materiality),即通过揭示数字技术隐藏的物质性,挑战虚拟信仰的生态承诺。我们可将这些实践视为生态世艺术在数字领域的延伸——它们不再仅仅关注自然生态,而是将数字基础设施本身作为生态批判的对象。

2019年,艺术家乔安娜·莫尔(Joana Moll)的作品《隐藏的排放》(Hidden Emissions)追踪了谷歌搜索引擎单次搜索的碳足迹,并将其视觉化为不断增长的CO₂体积。作品揭示:每一次看似“非物质”的搜索行为,都需要数据中心的能源消耗。2021年,艺术家团体DISNOVATION的《预测性艺术》(Predictive Art)项目展示了AI模型训练的巨大碳成本——训练单个大型语言模型(如GPT-3)的碳排放量,相当于五辆汽车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排放总和。这些作品通过使数字物质性“可见”,解构了虚拟信仰的“非物质性”神话。

另一类实践则直接介入数字基础设施的物质性。2015年,艺术家特雷弗·帕格伦(Trevor Paglen)的《海底电缆》(Submarine Cable)系列拍摄了跨洋光缆的登陆点——这些光缆承载着全球99%的互联网流量,却通常被隐藏于公众视野之外。帕格伦的照片将这些基础设施呈现为一种“技术崇高”(technological sublime):壮丽而令人不安,既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是对地球的干预。2022年,艺术家西蒙·丹尼(Simon Denny)的《矿机雕塑》(Mining Machine Sculpture)将废弃的比特币矿机拆解并重组为抽象雕塑,暴露了加密货币的物质残骸——这些矿机在短暂的高强度运转后即成为电子垃圾。

这些实践可被理解为一种**“生态图像志”**(eco-iconography)的新型建构。传统基督教图像志将葡萄、狮子等自然物象征化为神圣叙事的符号——葡萄象征耶稣受难,狮子象征圣马可与刚毅。数字物质性的反叙事则将服务器、光缆、矿机、数据中心等“技术物”象征化为生态批判的符号。这些符号不是指向超越性的神圣领域,而是指向被遮蔽的物质现实。它们的图像志功能不是强化信仰,而是动摇信仰——动摇那种相信数字技术能够超越物质限制的虚拟信仰。

更进一步,这些批判性实践也挑战了艺术体制本身的数字转向。当美术馆急于推出NFT展览、元宇宙项目时,它们是否在无意中成为了虚拟信仰的传播者?当艺术市场将NFT炒作为“数字艺术的未来”时,它是否在复制传统艺术市场的投机逻辑,同时增加了碳排放?生态批评艺术提醒我们:数字技术不是解决生态危机的工具,而是生态危机的一部分。 艺术的生态转向不能仅仅停留在“内容”层面——描绘自然、警示灾难——而必须反思艺术生产、流通、展示的整个物质过程。这意味着,艺术体制本身需要接受生态审计:展览的碳足迹、收藏的能源消耗、数字化的物质代价。

本节小结:虚拟生态的视觉生产暴露了数字信仰的根本悖论:对“非物质性”的崇拜依赖于高度物质化的能源消耗;对“虚拟自然”的建构可能成为生态替代的幻想;对“技术超越”的信仰遮蔽了数字基础设施的生态代价。生态批评艺术通过揭示数字物质性、建构技术物的图像志、挑战艺术体制的数字转向,形成了对虚拟信仰的反叙事。这一反叙事不是对技术的简单否定,而是要求将技术重新嵌入生态—物质语境中,使不可见的基础设施变得可见,使被否认的代价被承认。

14.4 数字时代的信仰重构:从虚拟信仰到生态技术信仰

14.4.1 三重动力的数字重组

通过以上三节的论证,我们已分别考察了数字技术如何重塑参与式信仰、如何挑战创造力神话、如何暴露虚拟生态悖论。本节将这三个维度整合进本书的总体理论框架,探讨生态、技术与信仰三重动力在数字时代的重组方式。

回顾本书的论证线索:在第3章,我们讨论了早期文明中生态适应如何催生视觉符号——动物形象、几何图案、仪式器物——这些符号既是技术产物(制作工具、矿物颜料),也是信仰载体(巫术、祖先崇拜)。三重动力从一开始就处于纠缠状态。在第4章与第5章,我们分别考察了古典文明与中世纪如何发展出复杂的信仰—艺术程式——希腊的拟人神像、罗马的帝国建筑、基督教的图像志系统——这些程式依赖于特定的技术条件(大理石加工、镶嵌工艺、哥特式肋拱),并嵌入特定的生态语境(地中海气候、城市水资源管理)。在第6章与第7章,技术革命(透视法、油画、印刷术)与全球贸易(颜料流通、异域图像传播)重塑了视觉生产,同时引发了关于图像与信仰关系的争论(宗教改革中的圣像破坏运动)。在第8章与第9章,工业革命与殖民现代性将技术动力推向新的强度,同时激化了生态矛盾(工业污染、资源掠夺)与信仰冲突(殖民者宗教与被殖民者传统的对抗)。在第10章与第11章,摄影与现代主义分别代表了技术崇拜与生态批判的两极——前者承诺视觉民主化,后者批判工业文明对自然的异化。在第12章与第13章,冷战与全球化将三重动力带入全球尺度的政治对抗与生态转向。

数字时代的三重动力重组呈现出以下特征:

第一,技术动力成为信仰动力的直接载体。 在前数字时代,技术与信仰之间存在媒介距离——教堂建筑需要数十年建造,其信仰功能通过空间、光线、图像志综合实现。数字技术则将信仰功能直接编码进算法与界面:参与式信仰通过交互协议实现,创造力神话通过GAN模型实现,虚拟自然通过VR渲染实现。技术不再是信仰的“载体”,而成为信仰的“语法”——它规定了信仰如何运作、如何体验、如何传播。

第二,生态动力从“外部”进入数字技术的“内部”。 在工业时代,生态批判的对象是工厂、矿山、烟囱——这些都是可见的物质设施。数字时代的生态批判则必须面对不可见的物质性:数据中心的电力消耗、稀土矿物的开采、电子垃圾的跨境转移。生态动力不再仅仅是“自然保护”的问题,而成为数字技术本身的“内部矛盾”:数字技术承诺非物质性,却依赖于高度物质化的基础设施;承诺连接,却消耗着不成比例的地球资源;承诺永恒(区块链的“不可篡改”),却产生着快速过时的电子垃圾。

第三,信仰动力呈现出“虚拟化”与“再物质化”的双重运动。 一方面,传统宗教的视觉程式被数字技术吸收、转化——表情包运作于预表论的逻辑,NFT模拟了圣物崇拜的稀缺性,元宇宙提供了虚拟的“天堂”体验。信仰似乎摆脱了物质限制,进入纯粹的信息领域。另一方面,数字信仰的物质代价——能源消耗、资源开采、生态破坏——迫使信仰重新面对物质性。这种双重运动构成了数字时代信仰动力的核心张力:信仰越是虚拟化,其物质代价越是被否认;而物质代价越是积累,虚拟信仰的合法性越是脆弱。

14.4.2 生态技术信仰:一种可能的综合?

面对虚拟信仰的生态悖论,我们是否需要一种新的信仰范式?本节提出**“生态技术信仰”**(eco-technological belief)这一概念,指涉一种将生态意识内化为技术设计原则、将技术重新嵌入生态网络的信仰取向。这不是对技术的拒斥,也不是对技术乌托邦的复归,而是对技术与生态关系的重新想象。

生态技术信仰的视觉生产已在部分当代艺术实践中萌芽。2022年,艺术家团体Terra0创建了一个基于区块链的“自我拥有森林”项目:一片森林通过智能合约“拥有”自己,其经济价值(碳信用、木材)被用于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非被人类提取。这一项目将区块链技术从金融投机工具转化为生态管理工具,试图将技术逻辑与生态逻辑整合。2023年,艺术家阿格涅丝卡·库兰(Agnieszka Kurant)的作品《矿物议会》(Mineral Parliament)将稀土矿物的化学结构转化为声音与视觉装置,赋予非人类物质以“发声”的权利——这是一种将技术用于“非人类转向”(non-human turn)的实践,试图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信仰框架。

这些实践提示了一种可能性:技术可以被重新编码为生态信仰的载体,而非生态破坏的工具。 然而,我们必须警惕将“生态技术信仰”浪漫化。绿色技术(可再生能源、碳捕获、智能电网)同样有其生态代价——太阳能板需要稀土矿物,风电涡轮影响鸟类迁徙,数据中心消耗水资源。不存在完全“清洁”的技术,只存在不同技术—生态配置之间的权衡。生态技术信仰因此不是一种解决方案,而是一种批判性框架:它要求我们在每一次技术选择中追问——为谁的利益?以谁的生态为代价?产生了何种物质后果?

在视觉生产层面,生态技术信仰需要一套新的图像志。传统生态艺术的图像志以“自然”为核心——风景、动物、生态系统——容易陷入将自然视为“他者”的浪漫主义陷阱。生态技术信仰的图像志则需要以“技术—自然混合体”(techno-natural hybrid)为核心:数据中心与冷却塔、光缆与海底地貌、矿机与山脉、服务器农场与热浪——这些图像不是将技术描绘为自然的对立面,而是揭示技术如何始终已然嵌入自然。这种图像志的灵感可追溯至罗马帝国时期的建筑实践:罗马人并非将建筑视为自然的征服,而是通过选择朝向(浴室热水池朝南以利用太阳温暖)、整合地形(剧场依山而建)来与环境协商[1]。生态技术信仰的图像志同样需要呈现这种协商——不是技术对自然的统治,也不是自然对技术的排斥,而是两者之间持续的、充满张力的共生。

14.4.3 艺术史学的数字转向:方法论反思

数字技术不仅改变了艺术的生产、传播与接受,也对艺术史学本身提出了方法论挑战。本书作为一部全球艺术史著作,必须反思:数字时代如何改变了艺术史研究的条件、方法与伦理?

首先,数字技术改变了艺术史的研究对象。传统艺术史以物质对象为核心——绘画、雕塑、建筑、器物。数字艺术的出现扩展了“作品”的边界:一件互联网艺术作品可能存在于多个服务器上,随用户互动而不断变化;一个AI生成作品可能每次运行都产生不同输出;一个NFT作品可能依赖于区块链的持续运作。这些作品不是稳定的“物”,而是动态的“过程”;不是独一无二的“原作”,而是版本化的“实例”。艺术史的研究方法——鉴定、断代、风格分析——在面对这些对象时显得力不从心。我们需要的不是放弃传统方法,而是发展新的分析工具:版本控制分析(追踪数字作品的变化历史)、平台分析(研究作品如何被技术基础设施塑造)、网络分析(绘制作品在不同语境中的流通路径)。

其次,数字技术改变了艺术史的研究条件。数字档案、图像数据库、AI辅助分析为艺术史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数百万件作品的高清图像触手可及,跨文化比较不再受制于地理距离。然而,这种便利同样有其代价。数字档案的构建涉及选择、分类、标注——这些过程不可避免地嵌入权力关系。哪些作品被数字化?以何种分辨率?配以何种元数据?由谁决定?正如柯律格在《谁在看中国画》中所揭示的,“中国画”这一范畴本身就是观看者建构的产物,不同的观看者——士绅、帝王、商贾、民族、人民——以不同方式定义并观看“中国画”[7]。数字档案同样建构着“全球艺术”的范畴——它可能促成更平等的文化对话,也可能强化西方中心的分类体系。

第三,数字技术对艺术史写作的伦理提出了新要求。如果艺术史研究依赖数字基础设施——服务器、数据库、AI模型——那么研究者是否应当追问这些基础设施的生态代价?一次大规模的图像数据集训练消耗多少电力?一个数字档案的长期存储需要多少能源?艺术史学的数字转向不能仅仅关注“方法创新”,还必须反思“方法”本身的物质条件与生态后果。这并非要求艺术史学者成为能源专家,而是要求我们将“方法的伦理”纳入学科反思的议程——正如我们在第13章中论证了艺术体制需要接受生态审计,艺术史学同样需要接受这种审计。

此外,数字技术也催生了新的艺术史叙事模式。传统的线性叙事——风格演变、影响传递、代际更替——在数字艺术的网络化、非线性、跨时间性面前显得单薄。我们需要的叙事模式应更接近“超文本”而非“专著”:允许多重入口、交叉引用、非线性的阅读路径。本书的章节结构——从生态、技术、信仰三重动力切入,跨越地质年代与地理疆界——本身就是对这种叙事模式的尝试。数字时代的艺术史写作,不是要放弃系统性,而是要重构系统性的形式:从树状结构转向网络结构,从因果链条转向动力场域,从单数历史转向复数历史。

本节小结:数字时代的三重动力重组,表现为技术成为信仰的直接语法、生态进入技术内部成为其矛盾、信仰在虚拟化与再物质化之间震荡。生态技术信仰作为一种批判性框架,要求将生态意识内化为技术设计原则,并建构以“技术—自然混合体”为核心的新图像志。艺术史学本身也面临数字转向的挑战——研究对象、研究条件、研究伦理、叙事模式都需要被重新审视。这些反思并非对数字技术的否定,而是对数字技术进行历史化、语境化、政治化的分析——这正是全球艺术史在数字时代的核心任务。

14.5 结论:虚拟信仰的视觉生产与三重动力的未来

本章的论证至此已完整展开。我们以互联网艺术的参与式信仰为起点,分析了网络如何重塑艺术家—观众关系,以及这一重塑所蕴含的解放承诺与控制现实之间的张力。接着,我们转向AI生成艺术对创造力神话与作者权的挑战,揭示了“创造力”作为历史建构的意识形态性质,以及作者权在“人—机集合体”中的分布与消解。第三节聚焦虚拟生态与数字物质性反思,暴露了NFT与元宇宙的生态代价,以及生态批评艺术如何通过反叙事揭示数字基础设施的隐藏物质性。第四节将这三个维度整合进全书的三重动力框架,提出生态技术信仰作为批判性概念,并反思了艺术史学本身的数字转向。

本章对全书总论点的贡献在于:它展示了在数字技术条件下,生态、技术与信仰三重动力如何以最极端、最悖论性的方式重新配置。 如果说第13章所论述的“生态世”阶段,三重动力呈现为“去极化”——生态从被压抑的议题上升为显性驱动力,技术从对抗工具转化为认知媒介,信仰从制度化教条转化为伦理—美学资源——那么数字时代则将这种“去极化”推向了一个临界点:技术不再仅仅是认知生态的工具,而成为生态危机的一部分;信仰不再仅仅是跨文化协商的资源,而成为技术崇拜的虚拟化形式;生态不再是外部批判的立场,而成为技术内部的矛盾。

这一临界点具体表现为三重悖论:

第一,参与的悖论。 互联网艺术承诺了视觉生产的民主化——人人都是艺术家,人人都是参与者。然而,当参与被平台化、数据化、商品化时,民主化转化为新的控制形式。参与式信仰所崇拜的“连接”,恰恰成为资本积累与算法治理的通道。这并非对参与式艺术的简单否定,而是要求我们区分“形式参与”与“实质参与”:前者只是点击、分享、评论等行为指标,后者则涉及对生产条件、技术基础设施、意义分配方式的共同决定。数字时代艺术的政治性,不在于是否采用了互动技术,而在于互动的权力结构是否被反思与改变。

第二,创造的悖论。 AI生成艺术挑战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创造力神话,暴露了“天才”“原创性”“作者权”等概念的意识形态建构。然而,AI的“创造力”本身可能成为新的神话——当AI被赋予“自主创造”的神秘光环时,其背后的训练数据、算法设计、能源消耗、社会偏见便被遮蔽。创造力神话的批判不是要否定创造的可能性,而是要将创造重新理解为一种关系性实践:创造不是孤立主体的神奇行为,而是在人、机器、数据、制度、生态之间展开的复杂协商。正如罗马艺术在“同中有异”的复制中展现了另一种创造力——不是从无中创造,而是在传播中变形、在复制中适应[1]——数字时代的创造力同样需要在复制、挪用、重组中被重新定义。

第三,物质的悖论。 数字技术承诺了“非物质化”——信息的自由流动、虚拟空间的无限拓展、物理限制的超越。然而,这一承诺依赖于高度物质化的基础设施,并产生巨大的生态代价。虚拟信仰越是强调“非物质性”,其物质代价越是被否认;而物质代价越是积累,虚拟信仰的合法性越是脆弱。这一悖论的根源在于:数字技术并未真正“超越”物质性,而是将物质性转移到了不可见的“下层结构”——数据中心、稀土矿场、电子垃圾填埋场。生态批评艺术的任务,就是使这些不可见的物质性变得可见,将“非物质性”神话还原为物质实践。

这三重悖论共同指向一个核心问题:数字时代的视觉信仰,究竟是人类解放的工具,还是新的异化形式? 答案并非非此即彼。数字技术既可能被用于强化控制、固化偏见、加剧生态破坏,也可能被用于拓展参与、解构神话、揭示物质性。关键在于,技术从来不是自主运作的——它始终嵌入特定的社会关系、经济结构、信仰体系与生态条件中。全球艺术史的任务,不是对技术本身进行裁决,而是揭示技术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如何被配置、被赋予意义、被用于何种目的。

因此,本章的论证最终导向一个开放性命题:在数字时代,艺术史如何可能成为一种“技术—生态—信仰”的批判性知识? 这意味着三重任务:其一,历史化数字技术——将其视为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文化形式,而非普遍的、必然的进步;其二,生态化数字技术——揭示其物质基础与生态代价,拒绝“非物质性”的意识形态;其三,信仰化数字技术——分析其如何塑造新的信仰形式(参与、创造、虚拟),以及这些信仰如何被挑战、重构。这三重任务不是分离的,而是相互交织的:历史化揭示了技术的偶然性,从而为改变打开了空间;生态化揭示了技术的物质性,从而为责任提供了依据;信仰化揭示了技术的文化性,从而为批判确立了立场。

在下一章——全书的结论——我们将综合前十四章的论证,建构“生态·技术·信仰”作为全球艺术史动力学的完整理论框架。我们将回顾三重动力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配置方式,分析其相互作用的基本模式,并探讨这一框架对艺术史学科的未来意义。如果说本章揭示了数字时代三重动力的悖论性重组,那么结论将追问:面对这些悖论,艺术史如何可能不仅描述世界,而且参与改变世界?

图像 图1:马赛克作品,在吕科墨得斯的女儿中找出阿喀琉斯,公元1世纪,庞培,DAI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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