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厉王专利与国人暴动
15.1 专利政策与抵制:经济集权的结构性困境
15.1.1 专利政策的历史背景与制度逻辑
西周晚期,国家财政危机与贵族经济扩张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成康以降,土地兼并、贵族膨胀与战争消耗所形成的系统性危机循环,已使王室财政陷入结构性困境。周夷王时期“下堂而朝诸侯”(《礼记·郊特牲》)的礼仪降格,不仅是王室权威衰微的表征,更折射出经济资源向地方贵族倾斜的深层趋势。在这一背景下,周厉王(约公元前877年—前841年在位)即位后,试图通过强化王室对经济资源的直接控制来扭转颓势,其核心举措即为“专利”政策。
所谓“专利”,据《国语·周语》及《史记·周本纪》记载,主要指将山林川泽之利收归王室专有。周初以来,西周政权仅将已开垦的农田纳入王室直接管辖体系,而山林川泽等自然资源则长期处于相对开放状态,允许国人自由采伐、渔猎、采集。孟子所言“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正反映了这一传统经济秩序的理想化描述。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山林川泽的经济价值日益凸显,成为贵族与平民均赖以谋生的重要资源。厉王推行“专利”,实质上是将这一传统共有的经济领域强制纳入王室垄断体系,从而触动了广泛的社会利益。
从制度逻辑来看,“专利”政策是西周国家“双重性”结构中中央集权倾向的极端表现。如本书前文所述,西周国家形态具有“恩惠换忠诚”的封建契约与“土地换服从”的宗法纽带并存的特征,王室对地方贵族的控制建立在经济资源的让渡与再分配之上。然而,当王室财政因长期战争、贵族离心而日益枯竭时,统治者试图通过经济集权来弥补制度性赤字,这种逆向操作必然与既有利益分配格局产生剧烈冲突。
15.1.2 芮良夫之谏:经济集权的理论批判
厉王推行专利政策的关键举措,是任用“好利”的荣夷公为卿士,主持经济集权事务。这一人事任命立即引发了统治集团内部的强烈反对,其中以芮良夫的谏言最具代表性。据《国语·周语》记载,芮良夫谏曰:
“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有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所怒甚多,而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其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也。”
芮良夫的谏辞至少揭示了三个层面的理论洞见。其一,从政治哲学层面看,他将“利”定义为“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认为自然资源具有公共属性,不应被任何个体或集团垄断。这一认识与西周传统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王权观念形成微妙张力——王权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资源的使用权与收益权却应在社会各阶层之间合理分配。
其二,从政治后果层面看,芮良夫指出专利政策将“所怒甚多”,即触犯众多社会群体的利益,从而引发广泛的政治危机。这一判断精准地预判了“国人”作为利益受损群体的政治反应。所谓“国人”,指居于国都及其近郊的周族平民与低级贵族,他们既是西周国家军事力量的主要来源,也是王室经济政策最直接的承受者。专利政策剥夺了他们赖以谋生的山林川泽之利,必然激起强烈不满。
其三,从历史经验层面看,芮良夫援引周人先王“导利而布之上下”的传统治理智慧,强调统治者应通过利益共享来维系政治稳定。这一论证将专利政策置于西周政治传统的对立面,揭示了厉王之政与周初“德治”理念之间的根本断裂。
汉人称芮良夫谏厉王不听,退而赋《桑柔》以讽(王符《潜夫论·遏利》)。《左传》文公元年亦引《桑柔》之诗,其中“贪人败类”、“天降丧乱”等句,正可视为对厉王专利政策的文学化批判。
15.1.3 专利政策的实质:财政危机与制度困境
从经济史角度审视,厉王专利政策的出台具有深刻的制度根源。西周中期以降,王室财政收入呈现结构性萎缩趋势。其成因主要包括:其一,土地兼并导致王室直接控制的“公田”面积缩减;其二,贵族通过“赐田”、“赏田”等形式不断侵蚀王室土地储备;其三,长期对猃狁、淮夷等周边族群的军事征伐消耗了大量资源;其四,宗法制度下的“分封”与“再分封”使王室可支配的经济资源持续分流。
在这一背景下,厉王试图通过将山林川泽等“外延性”资源收归王室,以弥补“内涵性”土地资源的流失。这一策略在短期内或可缓解财政压力,但其制度设计存在根本性缺陷:山林川泽之利并非王室独享的“增量”资源,而是国人与贵族早已实际占有的“存量”利益。强行垄断这些资源,本质上是对既有利益分配格局的暴力重组,必然引发强烈反弹。
表15-1 西周晚期王室财政危机的主要成因与表现
| 成因类型 | 具体表现 | 对王室财政的影响 |
|---|---|---|
| 土地兼并 | 贵族通过“赐田”“赏田”扩张私田 | 王室直接控制的“公田”面积缩减 |
| 贵族膨胀 | 地方诸侯经济自主性增强 | 贡赋收入减少,进献义务松弛 |
| 战争消耗 | 对猃狁、淮夷等族群的长期征伐 | 军费开支激增,人力资源损耗 |
| 制度僵化 | 分封制下资源分配不可逆 | 王室可再分配的土地储备枯竭 |
| 人口增长 | 国都人口增加,资源需求扩大 | 山林川泽等公共资源压力增大 |
(来源:据《国语·周语》《史记·周本纪》及相关研究综合整理)
芮良夫所谓“专利作威,佐乱进祸,民将弗堪”,直接指出了这一政策的社会后果。值得注意的是,芮良夫还特别强调“时为王之患,其惟国人”——将“国人”视为王室最应警惕的政治力量。这一判断表明,西周统治集团中的有识之士已清醒认识到,专利政策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可能引发政治危机的“引爆点”。
15.2 国人暴动的过程:政治危机的总爆发
15.2.1 从“谤王”到“监谤”:言论控制与矛盾激化
厉王专利政策实施后,“国人”的不满情绪迅速蔓延。据《国语·周语》记载,“国人谤王”——即以言论形式表达对统治者的批评。这一现象本身并不罕见,西周政治传统中保留了一定程度的言论空间,如《尚书·洪范》所谓“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即体现了贵族政治中的咨询机制。然而,厉王对此的反应却采取了极端高压手段。
召穆公(召公奭的后代)首先进谏,指出“民不堪命矣”——民众已经无法忍受厉王的统治。厉王非但不听,反而“使卫巫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卫巫作为宗教神职人员被赋予监察言论的权力,这一举措将政治监控与神权权威相结合,形成了前所未有的言论控制体系。其结果,“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人们只能在路上以眼神交流,不敢公开发表意见。
召穆公再次进谏,提出了著名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比喻:
“防民之口,甚于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国语·周语上》)
召穆公的谏辞揭示了西周政治传统中“宣之使言”的治理智慧:言论表达被视为社会压力的“安全阀”,通过制度化的谏议渠道使不同阶层的诉求得以表达,从而避免矛盾积累到不可控制的程度。厉王堵塞言论渠道的行为,恰恰破坏了这一传统政治机制,使社会矛盾在地下积累,最终以更暴烈的方式爆发。
15.2.2 暴动的爆发与厉王出奔
公元前841年,长期压抑的社会矛盾终于以暴力形式总爆发。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厉王)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相与畔(叛),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
关于暴动的具体过程,传世文献记载较为简略,但其关键特征仍可归纳如下:其一,暴动主体为“国人”——即居住在国都镐京及其近郊的周族平民与低级贵族,而非“野人”或奴隶;其二,暴动具有自发性,是民众在没有明确领袖的情况下“相与”行动的结果;其三,暴动目标明确指向厉王本人,表现为“袭厉王”,最终将其驱逐出王都;其四,厉王出奔的地点为彘(今山西霍县一带),位于周王室直接控制区的边缘地带。
这一事件在中国上古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与以往“成汤伐桀”、“周武伐纣”等贵族革命不同,“国人暴动”是平民阶层首次以暴力方式推翻在位君主。正如王玉哲先生所论,“国人暴动,是中国古代史上第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这一判断虽带有特定史学范式的影响,但确实揭示了国人暴动在政治主体上的根本创新——被统治者首次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行使了政治否决权。
15.2.3 太子静的危机与召穆公的抉择
厉王出奔后,国人并未停止行动。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厉王太子静匿召公之家,国人闻之,乃围之。”国人包围召穆公的宅邸,要求交出并杀死厉王的太子,以彻底铲除厉王的血脉。这一要求反映了暴动民众对周王室血缘继承制度的否定——他们不仅反对厉王本人,更试图通过消灭其继承人来实现政治变革。
召穆公面临两难抉择:若交出太子,则违背君臣之义;若拒绝交出,则自身与太子均可能被暴动民众杀死。据《国语·周语上》记载,召穆公最终采取了极为决绝的行动:
“昔吾骤谏王,王不从,是以及此难。今杀太子,王其以我为怼而怒乎?夫事君者,险而不怼,怨而不怒,况事王乎?”乃以其子代太子。
召穆公以自己的儿子冒充太子静,将其交给国人处死,从而保全了太子的性命。这一事件揭示了西周政治伦理中最深刻的两难困境:召穆公既忠诚于周王室,又曾谏阻厉王的暴政;既不能背叛对君主的义务,又不能无视国人的正义诉求。他以牺牲亲子为代价,在两种忠诚之间实现了悲剧性的平衡。
从政治角度看,召穆公的行为也反映了西周贵族政治中“家臣”忠诚与“国家”忠诚之间的复杂关系。作为召公奭的后代,召穆公对周王室负有世袭的忠诚义务;但作为国人的代表之一,他又曾多次进谏厉王。这种双重身份使他成为王室与国人之间的“中间人”,而他的抉择——以“代死”方式保全太子——则体现了一种试图弥合王室与国人裂痕的努力。
15.2.4 国人暴动的政治意义与历史局限
国人暴动不仅是一个具体的历史事件,更是西周国家形态“双重性”危机在政治层面的集中爆发。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审视,这一事件揭示了西周政治体制中几个根本性矛盾:
其一,王权无限扩张与有限资源之间的矛盾。厉王试图通过“专利”强化王权,但这一扩张触及了国人阶层的生存底线,引发了社会反抗。这表明,西周王权虽然理论上具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绝对性,但在实践中受到社会各阶层实际利益的刚性约束。
其二,言论控制与政治稳定之间的矛盾。厉王“监谤”政策试图通过消除批评来维护统治权威,结果恰恰相反——言论的压制使社会矛盾无法通过制度化渠道表达,最终以更激烈的形式爆发。这一教训深刻揭示了政治沟通机制对于政权稳定的关键作用。
其三,血缘继承与政治合法性之间的矛盾。国人暴动虽然没有直接废除周王室的统治地位,但“围太子”的行为表明,民众对王权合法性的认可并非无条件——当君主严重违背社会契约时,被统治者有权行使“革命”权利。这一观念虽然尚未形成系统的政治理论,但已在中国政治传统中留下了深刻印记。
然而,国人暴动也存在明显的历史局限。暴动者虽然成功驱逐了厉王,但“当时人民尚无掌权的思想,未能建设平民政治”。暴动的结果是将政权转移到了较为开明的贵族手中,而非建立新的政治体制。这一局限根植于西周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国人阶层虽然在经济利益上具有独立诉求,但在政治意识上尚未形成超越贵族政治的替代方案。
15.3 共和行政的实质:贵族干政与政治转型
15.3.1 “共和”还是“共伯和”:两种解释的历史争论
厉王出奔后,西周政治进入了一个特殊时期——所谓“共和行政”。关于这一时期政权的实际执掌者,传世文献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记载。
《史记·周本纪》记载:“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根据司马迁的说法,“共和”意为“二相和衷共济,代周行政”,即由召公、周公两位贵族共同摄政。
然而,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引战国时期成书的《汲冢纪年》(今名《古本竹书纪年》)则提供了另一种记载:“共伯和干王位。”司马贞注曰:“共国,伯爵,和其名。”又注:“干,篡也,言共伯摄王政,故云干王位也。”据此,“共和”并非“和衷共济”之意,而是指共国(位于今河南辉县一带)的伯爵——一位名“和”的诸侯——篡位摄政。
这两种解释在学术史上引发了长期争论。支持《史记》说的学者包括韦昭(《国语解》)、杜预(《左传注》)、司马光(《稽古录》)、崔述(《丰镐考信录》)等;支持《纪年》说的学者包括郦道元(《水经注》)、苏辙(《古史》)、罗泌(《路史》)、顾炎武(《日知录》)、梁玉绳(《史记志疑》)等。
表15-2 “共和行政”两种解释的主要分歧
| 比较维度 | 《史记》说 | 《纪年》说 |
|---|---|---|
| 执政者 | 召公、周公二相 | 共伯和(共国伯爵,名和) |
| “共和”含义 | “和衷共济”之省称 | “共伯和”之合称 |
| 政权性质 | 贵族联合摄政 | 诸侯篡位干政 |
| 主要支持者 | 韦昭、杜预、司马光、崔述 | 郦道元、苏辙、罗泌、顾炎武 |
| 文献依据 | 《史记·周本纪》 | 《古本竹书纪年》 |
(来源:据《史记》《古本竹书纪年》及相关研究整理)
15.3.2 共伯和干政:地方势力介入中央权力的先例
从西周国家形态演变的宏观视角审视,《纪年》说所揭示的“共伯和干王位”具有更为深刻的政治意涵。共伯和作为地方诸侯,在厉王被逐后主动介入中央政权,这一行为打破了周王室“血亲摄政”的传统,开启了地方诸侯干政的先例。
共国位于今河南辉县一带,属于畿内诸侯,与周王室关系密切。据《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载,“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共国即属于“母弟”之封。然而,共伯和以诸侯身份“干王位”,实际掌握了西周中央政权长达十四年之久,这一现象反映了西周晚期中央权力结构的深刻变化。
从政治地理角度看,共伯和的崛起与西周中期以来地方诸侯势力膨胀的趋势一致。如本书前几章所述,分封制在巩固周王室统治的同时,也孕育了地方离心力。至西周晚期,部分畿内诸侯已具备挑战中央的政治实力与资源基础。共伯和能够“干王位”,正是这一趋势的集中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共伯和摄政期间并未废除周王室的法定继承权。公元前827年,厉王死于彘后,共伯和“归政”于太子静(即周宣王),这一行为表明,即便在地方诸侯干政的情况下,周王室的血缘继承制度仍具有强大的合法性。共伯和的“干王位”最终表现为一种“摄政”而非“篡位”,这既反映了西周政治传统的韧性,也揭示了地方势力在挑战中央权威时的政治局限。
15.3.3 贵族联合执政:召公与周公的“二相行政”
《史记》所载的“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说,同样具有重要的制度史意义。如果这一记载更接近历史事实,那么“共和行政”就代表了西周贵族政治中一种特殊的联合执政模式。
召公与周公是西周最显赫的两大贵族家族。召公奭与周公旦均为武王之弟,在周初建国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其后代世袭“召公”“周公”之爵,长期担任西周中央政府的卿士。在厉王被逐、太子年幼的特殊情况下,两位世袭贵族联合摄政,实际上形成了一种贵族“集体领导”的格局。
这种联合执政模式与西周宗法制度中的“大宗”“小宗”关系存在内在张力。按照宗法原则,周王作为“大宗”拥有最高政治权威,而“小宗”贵族只能处于从属地位。然而,“共和行政”期间,两位“小宗”贵族实际上行使了“大宗”的权力——尽管是以“摄政”而非“篡位”的形式。这一现象表明,在西周晚期,宗法制度对政治权力的约束已出现松动,贵族集团开始具备独立于王权之外的集体行动能力。
从政治稳定性角度看,“二相行政”模式具有明显的优势:通过权力共享,避免了单一贵族独裁可能引发的政治动荡;通过集体决策,降低了政策失误的风险;通过维持王室的象征性权威,避免了根本性的制度变革。这一模式的成功运行(长达十四年),证明了贵族政治在西周晚期仍具有相当的制度弹性。
15.3.4 “共和行政”的制度创新与历史局限
无论“共和行政”的实际执掌者是共伯和还是周召二公,这一时期的政治实践都代表了西周政治史上一次重要的制度试验。其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首次出现了“君主缺席”情况下的政权运作模式。在厉王被逐、太子年幼的“权力真空”期,西周国家机器并未陷入瘫痪,而是通过贵族摄政维持了正常运转。这表明西周政治体制已具备一定程度的“制度化”特征,其运行不再完全依赖于君主的个人能力。
第二,开创了贵族“集体领导”的先例。无论是共伯和的“干王位”还是周召二公的“联合行政”,都打破了王权独尊的传统格局,体现了贵族集团对最高权力的分享与制衡。这一模式在春秋时期发展为“诸侯争霸”“大夫专政”等更复杂的政治形态。
第三,建立了权力交接的“过渡机制”。共和行政十四年后,当厉王去世、太子成年,权力顺利回归到法定继承人周宣王手中。这一过程表明,西周政治传统中已形成了一种“非常时期”的权力安排与“正常时期”的权力回归之间的制度性衔接机制。
然而,“共和行政”也存在明显的历史局限。首先,无论哪种解释,共和行政都未从根本上改变西周国家的政治结构——王权仍是最高权威的最终归属。其次,共和行政期间的政治决策权完全掌握在贵族手中,国人阶层虽然通过暴动驱逐了暴君,但并未获得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最后,共和行政的结束——权力回归宣王——反而强化了王权世袭的正统性,使西周政治体制未能在危机中实现实质性变革。
表15-3 “共和行政”的政治遗产与局限
| 制度创新 | 历史局限 |
|---|---|
| 建立“君主缺席”时的政权运作模式 | 未改变王权世袭的根本格局 |
| 开创贵族“集体领导”先例 | 国人阶层未获得制度化政治参与 |
| 形成权力交接的“过渡机制” | 权力回归强化了王权正统性 |
| 证明贵族政治的制度弹性 | 未实现根本性政治变革 |
(来源:据《史记》《古本竹书纪年》及相关研究综合整理)
15.3.5 共和行政与西周国家形态的双重性
从本书的核心理论框架——“双重性”国家形态——审视,共和行政是西周国家“封建契约”与“宗法纽带”之间矛盾的一次集中展演。
一方面,共和行政体现了“恩惠换忠诚”原则的失效。厉王专利政策破坏了王室与国人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导致国人以暴动方式撤回了对王权的认同。这一事件表明,西周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并非天然存在,而是建立在王室持续提供经济恩惠与政治保护的基础之上。当王室违背这一“契约”时,被统治者有权通过暴力手段行使“否决权”。
另一方面,共和行政也暴露了“土地换服从”原则的困境。分封制下,周王室将土地与人民分封给诸侯,以换取其军事与政治服从。然而,至西周晚期,部分诸侯(如共伯和)已具备反制中央的实力。共和行政期间,地方诸侯“干王位”的行为,正是分封制所蕴含的离心力达到临界点的表现。
然而,共和行政的最终结局——权力回归宣王——又表明,西周国家的双重性结构尚未完全崩溃。宗法制度所维系的血缘认同、分封制所建立的等级秩序、以及“天下共主”的政治传统,仍具有强大的制度惯性。共和行政的十四年,既是西周政治危机的顶点,也是国家形态自我修复的尝试——尽管这种修复最终未能挽救西周灭亡的命运。
15.4 本章小结
厉王专利与国人暴动,是西周国家形态“双重性”危机在政治层面的总爆发。本章的分析表明:
第一,专利政策是西周晚期财政危机的制度性反应,但其“经济集权”逻辑与西周传统“利益共享”的政治理念存在根本冲突,从而触发了广泛的社会反抗。
第二,国人暴动是中国上古史上首次以平民为主体的政治革命,它打破了“贵族革命”的传统模式,揭示了被统治者以集体行动方式行使政治否决权的可能性。然而,暴动的历史局限在于,它未能催生新的政治体制,最终仍将权力交还给了贵族集团。
第三,“共和行政”无论取《史记》说还是《纪年》说,都代表了西周政治史上一次重要的制度试验——在“君主缺席”的情况下,贵族集团通过联合摄政维持了国家机器的运转。这一试验既暴露了西周政治体制的弹性,也揭示了其根本局限:王权世袭的正统性最终压倒了一切变革可能。
厉王专利与国人暴动的历史教训,深刻地揭示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政治智慧。这一事件表明,任何政治体制如果缺乏有效的社会沟通机制与利益调节机制,即便拥有强大的军事镇压能力,也难以避免在积累的矛盾中走向崩溃。西周国家正是在这一结构性困境中,步入了其历史的最后阶段。